核心提示:2003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依法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職責,全力以赴防事故、保安全、保暢通,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國道路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萬車死亡率連續七年“三下降”,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由2002年的10.9萬人減少至2009年的6.8萬人。社會反映強烈的突出執法問題明顯減少,群眾滿意率逐年上升,投訴率和信訪率逐年下降。
法律體系:制訂、修訂了151個交通管理國家和行業技術標準,並推出允許殘疾人駕駛汽車等100余項服務群眾措施
2003年以來,道路交通管理法律制度逐步完善,基本形成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為核心,以部門規章、地方法規規章為主體,以技術標準和其他規範性文件為補充的法律體系。
——深入推進法制建設。公安部于2004年4月30日頒布了4個配套部門規章及工作規範,並根據執法實踐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先後進行了修訂完善。同時,制訂、修訂了151個交通管理國家和行業技術標準。
——深入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全國公安交管部門全面開展大教育、大培訓,教育民警既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又要理性、平和、規範執法。強化執法監督,全面推行值日警官和法制員制度。開展專項檢查,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亂收費、亂罰款、違規辦牌辦證、事故處理和交通違法處罰不規範等問題。
——深入推進服務群眾工作。先後推出允許殘疾人駕駛汽車、實行機動車號牌號碼自編自選、設立社區交通管理服務站、建立交通事故理賠服務中心等100余項服務群眾措施。2009年,配合汽車摩托車下鄉政策,在汽車摩托車銷售點設立機動車登記服務站2145個,為農民群眾辦理車輛登記600余萬輛。
工作格局:全面加強道路交通管理,嚴查酒後駕駛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完善部門、警種聯動協作機制和應急救援預案
——著力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持續開展全國或區域集中整治,嚴查超速、超員、酒後駕駛、疲勞駕駛、無證駕駛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年均查處超速行駛1900萬起、酒後駕駛100萬起、無證駕駛320萬起,因超速行駛、酒後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導致的事故年均下降10%以上。
——著力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源頭管理。各地公安機關會同交通運輸、安全監管部門認真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隱患,嚴格機動車駕駛人考試。2003年以來,共計排查治理公路危險路段66723處,三年以下駕齡機動車駕駛人交通肇事率年均下降5.5%。
———著力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會同中宣部等部門聯合部署實施“保護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教工程。今年初,聯合中央文明辦部署實施為期三年的“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倡導六大文明交通行為。
——著力加強城市交通管理。2000年以來,公安部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實施城市暢通工程,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目前,全國有29個城市達到暢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166個城市達到暢通工程二等管理水平。
——著力加強道路交通科技管理和應用。建立機動車和駕駛人、交通違法、交通事故等交通管理業務信息系統,實現了交通管理各項業務的計算機管理和監督。2009年起,開展為期三年的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行動計劃。成立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進一步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研究。
——著力加強道路交通應急管理。建立了以消防、交警為主的應急救援隊伍,完善了部門、警種聯動協作機制和應急救援預案。加強惡劣天氣預警和安全出行提示。制定了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規定,2009年共啟動四級以上應急響應22次,保障了惡劣天氣條件及其他突發情況下高速公路安全暢通。
聯席會議機制:目前已有1826個縣區被評為平安暢通縣區,督促12個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作出檢查
——加強政策研究,統籌推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每年組織成員單位總結上年工作,查找剖析問題,研究制定年度工作意見,協調解決重點問題。
——創新工作載體,推動工作措施落實。2005年起,全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際聯席會議部署開展創建平安暢通縣區活動,目前,已有1826個縣區被評為平安暢通縣區。
——依法履行職責,整治突出問題。開展校園周邊以及校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校車和涉及學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年均下降17%。撤銷了2.9萬個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機動車産品,取消了1900多所不符合條件的駕駛培訓學校;投入147.4億元實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整治安全隱患路段13.4萬公里。
——加強責任倒查,落實責任追究。2004年以來,督促各地查結152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對1145名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督促12個一年內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3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作出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