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中央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領導小組副組長馬馼先後到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中華慈善總會,就加強青海玉樹抗震救災捐贈資金物資監管工作進行檢查調研。她強調,要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抗震救災捐贈資金物資監管的重要性,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做好監管工作,確保捐贈資金物資全部用於災區,用於受災群眾,讓捐贈機構和捐贈人放心滿意。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副會長郝林娜、王海京,中華慈善總會常務副會長李本公分別彙報了本單位開展抗震救災和捐贈資金物資監管工作的情況。
在聽取彙報後,馬馼指出,中國紅十字會、慈善總會是我國救援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救災方面起著溝通政府與群眾、國內與國(境)外的橋梁作用。青海玉樹地震發生後,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中華慈善總會緊急行動,向災區下撥救災備用金、受災群眾急需的生活必需品,派出工作組和救援隊赴災區開展抗震救災工作,積極開展為災區募捐款物活動,切實加強對捐贈款物的監管,做了大量紮實有效的工作,對抗震救災健康順利進行起到了不可替代的獨特作用。
馬馼指出,加強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管,是抗震救災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抗震救災工作規範、有序、廉潔進行的重要保證。捐贈資金物資凝結著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對災區人民的關懷和愛心,管理難度大,敏感性強,對其加強監管尤為重要。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中華慈善總會要依照職責分工,會同有關方面切實加強抗震救災捐贈資金物資的監管。要嚴格規範捐贈資金物資的募集,依法加強對短信募集、網上募捐、郵局匯款、銀行轉賬等多種途徑捐款的監督。接收捐贈款物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專賬管理、專人負責、賬款相符、賬目清楚。要嚴格規範捐贈資金的匯繳。中國紅十字會、慈善總會等社會組織和公募基金會所募資金,要按照規定逐級向上匯繳,及時報告捐贈資金接收情況。要嚴格規範捐贈資金物資的使用,對捐贈人明確提出使用意向的捐贈資金物資,要充分尊重捐贈人意願優先安排使用;對未明確使用意向的捐贈資金,要根據災後恢復重建規劃,重點用於學校、醫院等民生項目和對特困群眾等特殊群體的安置等。加強對定向捐贈資金物資使用的引導,在捐贈款物過於集中同一地方同一項目的情況下,接收捐贈部門和單位要多做工作,在徵求捐贈人同意後,按有關規定調劑使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中華慈善總會等接收捐贈資金單位,要加強與民政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青海災區恢復重建領導機構的協商溝通,按照災區恢復重建規劃認領重建項目,並按要求確定建設和資金撥付方式。
馬馼強調,要按照誰接收、誰反饋的原則,認真做好捐款管理使用情況的公示和反饋工作,方便捐贈機構和捐贈人查詢。要加強對涉及抗震救災捐贈資金物資方面輿情的收集和研判,及時進行處置,正確引導輿論。要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把公開透明原則貫穿于捐贈資金物資管理使用的全過程,主動公開捐贈資金物資的來源、種類、數量和去向,向廣大人民群眾交一本明白賬、廉潔賬、放心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