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青海地震災區開展抗震救災工作,近日,中央財政在已撥付5億元補助資金的基礎上,再次下撥青海抗震救災綜合財力補助資金2億元,用於搶險救災、受災群眾轉移安置和生活救濟、傷員救治、衛生防疫、學校復課、損毀設施修復等方面。同時,要求青海省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及時撥付資金,加強監督管理,切實安排好受災群眾生活,幫助災區儘快恢復生産和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