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來江蘇省投資將更為便利。日前從省發改委獲悉,由省發改委制定的《進一步做好外商投資項目核準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最新出臺,江蘇將進一步下放外商投資項目核準權限。
據介紹,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將實行分級負責管理:總投資(包括增資)3億美元及以上的鼓勵類或允許類項目、5000萬美元及以上的限制類項目,由國家發改委及國務院核準;總投資1億美元及以上、3億美元以下的鼓勵類或允許類項目,5000萬美元以下的限制類項目,由省發改委核準;總投資1億美元以下的鼓勵類或允許類項目,由省轄市、縣(市)發改部門核準。除國務院、國家發改委、省委和省政府等另有規定外,各省轄市、縣(市)發改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下放或委託履行外商投資項目核準權。
《意見》強調,各地要嚴格執行國家和江蘇省的相關行業規劃、産業政策,重點從合理開發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産業佈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市場準入、資本項目管理,以及是否履行相應的規劃、土地、環保和節能等前置審批或行政許可手續等方面,對外商投資項目進行審核,努力引導外商投資方向,嚴格限制“兩高一資”和低水平、過剩産能擴張及盲目重復建設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