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測繪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安全部、工商總局、新聞出版總署、國家保密局、總參測繪局7部門聯合出臺《關於加強地理信息市場監管工作的意見》。
意見指出,要深刻認識加強地理信息市場監管的重要性,深化地理信息關係國家安全和利益的認識,深刻理解加強監管對促進産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意義。意見明確了當前加強地理信息市場監管的主要任務:一是嚴把市場準入關。地理信息市場監管工作要從階段性集中整治向日常化的事前監管轉變,前移市場監管“關口”。二是加強地理信息市場動態監管。進一步完善測繪行政執法體制,加強市、縣測繪行政能力建設,提高地理信息市場監管能力。測繪部門要會同工商、通信管理、新聞出版、保密等部門,建立動態檢查制度,加大對地理信息市場的監督檢查力度。三是建立市場監測預警機制。測繪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地理信息市場統計、分析,強化對地理信息市場的監測和預警,並及時將相關情況通報有關部門。建立以測繪資質管理為核心的地理信息市場監管信息系統,逐步建立測繪資質管理、測繪行政執法、測繪項目備案、測繪質量監督、基礎測繪成果提供等管理措施間的聯動機制。四是進一步加大聯合執法力度。針對涉外、涉軍、涉密、涉證、涉網等“五涉”案件違法主體多元、違法領域寬泛、違法途徑多樣的特點,繼續做好重點領域違法案件查處工作。測繪、通信管理、國家安全、工商管理、新聞出版、保密、軍隊等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健全聯合查辦案件的協作機制,形成執法合力,及時查處違法行為,提高執法辦案質量和效率。五是加大涉密地理信息保密監管力度。嚴格控制涉密測繪成果流向,狠抓涉密測繪成果使用、保管單位的保密管理,切實做好涉密測繪成果回收工作,形成對涉密測繪成果生産、流通、保管全過程的保密監管機制。六是加快地理信息市場法制建設。深入開展針對地理信息市場管理的立法調研,抓緊制定或修訂有關地理信息市場管理的法規規章,建立健全地理信息市場監管制度。進一步加強地理信息市場相關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工作,把依法管理的各項要求真正落實到地理信息管理的各個環節。七是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大力開展對有關部門、單位和相關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重點加強對地理信息數據使用者的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強化地理信息關係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的國家安全意識。八是積極優化市場發展環境。各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查找本部門負責的、影響地理信息市場健康發展的主要問題,有針對性地解決産業發展中暴露出來的深層次矛盾。
意見提出了加強地理信息市場監管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通信管理、國家安全、工商管理、新聞出版、保密、軍隊等有關部門,以地理信息市場監管聯席會議及其辦公室的形式,繼續負責統籌協調本級監管機制的建設工作,實現市場監管規範化、常態化。二是加強監管力量建設。各部門要大力加強執法隊伍建設,不斷總結監管經驗,創新監管思路,提高監管效果,改善地理信息市場監管的執法裝備和檢驗監測條件。三是健全社會監管體系。各部門要制定措施,引導地理信息産業單位自覺遵守法律法規,開展誠信經營。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在全社會形成人人關心和參與規範地理信息市場秩序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