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文慶玲律師領到了500元法律援助案件補貼,這是政府對她幫助農民工小吉成功討回1.2萬元欠薪的酬謝。為幫助有理無錢的貧弱群眾打得起、打得贏官司,國家司法部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撥付專項資金320萬元“購買”社會律師的法律服務,為貧弱群眾打官司“買單”。
以前社會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不論難易都是200元補貼標準,有時辦理一個跨省區案件,僅調查取證,補貼連來回車費都不夠。
2009年,寧夏在全國率先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科學評估機制。對法律援助辦案補貼不再實行“一刀切”,而是根據案件複雜程度、完成同類案件所需的一般工作量、辦理結果、社會影響、受援人評價等因素,進行質量等級綜合評價,將案件分成三類,分別給予200元、500元、800元補貼。文慶玲律師説,只要是用心辦理的案件都有回報,超出義務量承辦的法律援助案件還有超額補貼。
這一政策的最終受益者還是為打官司難犯愁的老百姓。青銅峽市瞿靖鎮農民小張在施工時被掉下的電葫蘆砸傷,企業支付了先期治療費後,就再也不管不問。走投無路的小張手持“農民工法律援助綠卡”找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最終拿到了12萬元工傷賠償款。近幾年寧夏每年産生法律援助需求人群過萬人,現在貧弱群眾可以“諮詢不出家門,申請不出鄉鎮”,搭乘交通工具半小時之內即可抵達法律援助機構,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土地流轉、徵地、拆遷糾紛等八類事項都可以受到法律援助律師的幫助。
自治區法律援助中心周剛説,自《辦法》實施以來,全區共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8000多件,近10萬人次的困難群眾得到律師幫助,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近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