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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煤礦事故調查組會議強調:嚴肅查處 嚴厲打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08日   來源:安全監管總局網站

國務院河南省洛陽市伊川縣國民煤業公司
“3.31”特別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調查組全體會議強調
事故查處工作要嚴肅認真 非法違法生産要嚴厲打擊
駱琳、郭庚茂等出席會議並講話

    會議宣佈了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組成人員名單。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駱琳任組長,河南省委副書記、省長郭庚茂,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國家煤礦安監局局長趙鐵錘,監察部副部長郝明金,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書記張鳴起,河南省副省長史濟春,國家煤礦安監局副局長彭建勳為副組長。調查組還邀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事故調查。

   6月7日,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國務院河南省洛陽市伊川縣國民煤業公司“3.31”特別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調查組全體會議在河南省洛陽市召開。調查組組長、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駱琳,調查組副組長、河南省委副書記、省長郭庚茂等出席會議並講話。會議強調,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要部署和指示精神,依法嚴肅認真查處事故,嚴格追究事故責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徹底治理違規違章行為,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努力實現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2010年3月31日19時22分,河南省洛陽市伊川縣國民煤業公司發生一起特別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並引起瓦斯涌出井口發生爆炸和燃燒。事故發生時,該礦共有當班人員133人,其中井下作業人員110人、地面工作人員23人。事故發生後,經全力搶救,井下作業人員安全升井67人(其中36人自行升井、31人被成功救出),事故造成44人遇難,4人失蹤,2人受傷。目前事故傷亡人員的賠付和善後已處理完畢。

    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和批示,要求迅速弄清情況,核實人員,千方百計、全力以赴搶救被困人員,精心救治受傷人員,做好善後處理工作;要迅速緝拿在逃責任人,不能讓其逍遙法外;要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規從嚴處理。河南省委、省政府認真貫徹中央領導同志指示精神,及時成立了搶險救援指揮部,組織協調有關方面全力開展事故搶救、傷員救治、被困人員核查工作,並組織抓捕逃逸的礦方管理人員和駐礦監管員。目前,事故發生後逃逸的實際控制人和有關管理人員已被抓捕歸案,礦主資産、銀行賬戶已被凍結,地方紀檢監察和檢察機關已啟動對駐礦有關監管人員的立案調查工作。同時,省市黨委、政府迅速啟動了安全生産問責機制,依法依規免去伊川縣縣長、主管副縣長等4人職務。

    會議指出,經初步調查分析,這是一起十分典型的由於企業非法違法生産、地方安全監管缺失而導致的性質十分嚴重的特別重大生産安全責任事故。該礦井下1102工作面回風巷掘進施工中誘發煤與瓦斯突出,並導致風流發生逆轉,井下瓦斯涌到副井口遇明火發生爆炸,隨即又引起副井筒瓦斯燃燒,以至於必須採取密閉滅火措施。該礦屬整合技改礦井,是河南省政府明令禁止一切採掘活動的停工停産整頓礦井,期間嚴重非法違法組織生産;事故發生後,礦主和有關責任人員逃匿,給人員核查和救援工作帶來很大困難,性質極為惡劣。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該礦無視政府法令,非法違法生産。在技改設計和安全專篇未經審批、技改工程未經驗收、沒有取得安全生産許可證和煤炭生産許可證的情況下,礦主無視政府法令,嚴重非法違法組織生産,在事發前竟然安排當班9個包工隊分佈在11個地點同時作業。二是該礦實際控制人置礦工生命于不顧,嚴重違法違規,強行組織冒險作業,企業管理極其混亂。該礦被定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後,沒有制定“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以包代管,井下作業無序、人員不清;礦井通風系統紊亂、通風設施不可靠,且在多處盲巷中掘進;礦井瓦斯監控系統不完善,且不能正常運轉。三是駐礦監管人員失職瀆職,地方安全監管不到位。該礦由一名副縣級幹部聯絡包礦,並設有駐礦監管站,配備5名駐礦監管人員,但對礦井長期存在的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置若罔聞,更為惡劣的是事故發生後不但不參加和協助搶險救援,反而紛紛逃逸。該礦2009年5月1日曾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 人死亡,事發後隱瞞不報,查實後其法定代表人王國政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按照國務院《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産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446號)的規定,王國政本應5年內不得再擔任任何煤礦的法定代表人,但實際上王國政在緩刑期間,仍作為礦主和實際控制人違法亂紀,繼續組織礦井違法違規生産,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監管和處罰不到位、不落實。

    會議強調,事故調查組要以高度負責的精神,按照“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嚴肅認真徹底查清事故原因,依法嚴厲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國務院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同時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技術措施,加快井下滅火;地方各級政府要深入研究加強煤礦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落實監管責任,嚴防同類事故重復發生。

    會議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充分認識當前安全生産面臨的嚴峻形勢和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産年”活動,加大以預防為主、加強監管、落實責任為重點的各項安全生産政策措施的落實,進一步深化安全生産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切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紮實推進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一要進一步提高對打擊非法違法生産行為重要性的認識,繼續把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作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重點工作,放到突出位置來抓,切實落實地方政府監管責任,採取強有力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實見到明顯成效。二要深入開展以落實國務院446號令為主要內容的煤礦專項執法行動,結合國務院辦公廳去年和今年兩次發出的通知要求,集中開展以“打非治違”專項執法行動,依照規定要求對包括煤礦關閉、隱患治理、勞動組織、技術管理、安全培訓、入股辦礦等,逐項逐條、一一對照,嚴格進行現場執法,對違反規定要求的,要嚴格按上限規定予以處罰。三要強化對整合技改等建設項目礦井的安全管理,切實落實政府安全監管、企業安全生産兩個主體責任,對違法生産建設的要取消整合資格,納入關閉範圍;對於邊技改邊生産、邊整合邊生産,以及停産整頓期間私自組織生産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從重處罰。四要繼續深化瓦斯防治等重點工作,建立健全“通風可靠、抽採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加強主汛期的煤礦防治水工作,加快國家級礦山救援基地建設。五要嚴格安全監管監察,特別是對無視政府監管指令、屢禁不止、冒險作業的嚴重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並予公開曝光,由此造成事故的,要依法實施關閉;對放鬆監管、失職瀆職的有關人員要依法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嚴肅追究刑事責任。

    會議宣佈了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組成人員名單。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駱琳任組長,河南省委副書記、省長郭庚茂,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國家煤礦安監局局長趙鐵錘,監察部副部長郝明金,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書記張鳴起,河南省副省長史濟春,國家煤礦安監局副局長彭建勳為副組長,成員由國家有關部門和河南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調查組還邀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事故調查。

    會上,郝明金、趙鐵錘、張鳴起、史濟春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廳長李文生講話,洛陽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彙報了事故有關情況並作深刻檢查。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全體成員、專家組成員,河南省政府有關部門,洛陽市和有關單位負責人出席會議。會議期間,駱琳等負責同志察看了事故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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