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運輸部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國禁止“外輪捎帶”的政策目前沒有改變。這將為沸沸颺颺的“外輪捎帶”爭論畫上休止符。
近一個時期以來,關於集裝箱境外中轉、“外輪捎帶”政策問題再次引起人們關注,部分人士、碼頭公司和媒體,利用不同方式呼籲允許“外輪捎帶”,同時,歐盟在中歐海運會談中也多次提出“外輪捎帶”的要求。對此,交通運輸部官員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兩個中國港口之間的集裝箱“捎帶”運輸屬於沿海運輸權的範疇。未經交通運輸部批准,境外航運公司不得經營中國港口之間的海上貨物運輸。
經組織專家論證,允許“外輪捎帶”無論從宏觀利益還是港航整體的經濟利益,其結論均是弊大於利。不允許外輪從事沿海捎帶是國際慣例,其他主要國家和地區特別是美國、日本、韓國、歐盟等國家和地區均實施將沿海運輸保留給本國船公司和船舶的政策,將沿海運輸作為國內事務對待。而WTO成員海運承諾表中也均不涉及沿海捎帶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