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甘肅省將對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6月10日上午召開的甘肅省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會議對此項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甘肅省將對現行規章進行一次集中清理,查找出存在的明顯不適應、不一致、不協調的突出問題,根據不同情況,區別輕重緩急,分別作出廢止、宣佈失效或者修改等處理。清理的主要範圍為省政府、蘭州市政府制定的現行有效的政府規章,甘肅省各級政府及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和各級黨委、政府聯合下發的、作為行政管理依據或與法律、法規實施有關的文件。
據悉,10月底前,甘肅省將完成清理工作。11月下旬,甘肅省政府、省直各部門和各市政府將分別向社會公佈清理後繼續有效、廢止和失效的規範性文件目錄,沒有列入繼續有效的文件目錄的規範性文件,一律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