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雲南省級行政機關推行行政行為監督制度實施關鍵崗位和重點環節監督進展情況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截至5月18日,雲南省41個省級部門共確定關鍵崗位228個、重點環節440個,查找風險點1045個,制定監督防範措施1123條。
從今年2月以來,省級各行政機關按照省政府行政行為監督制度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圍繞行政審批、重要公共資源交易以及人、財、物管理使用,確定了3個以上關鍵崗位和重點環節,分析風險表現形式,制定監督防範措施,填寫《雲南省行政部門關鍵崗位和重點環節行政行為登記表》,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研究審定,並在本單位內部公示後,報省監察廳備案,關鍵崗位的分管領導還作出承諾。
據了解,省級各行政機關所確定的關鍵崗位和重點環節涉及固定資産投資、國有土地和礦産資源管理、城市規劃、食品藥品質量、教育收費、醫療衛生服務、徵地拆遷以及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扶貧救災資金的使用和管理等群眾極為關注、反映較為強烈且問題易發多發的崗位和環節;各行政機關對關鍵崗位和重點環節所産生的風險進行透徹分析,並與關鍵崗位和重點環節緊密聯絡,相互吻合,所制定的監督防範措施,將做到權力運行到哪、風險防範措施就跟進到那裏、監督就落實到那裏。
省監察廳有關負責人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下一步將選擇行政審批事項較多的省級行政部門,將其不涉密內容在媒體上進行刊登、督促省政府各部門將其不涉密《登記表》在省政府電子門戶網站上通報,充分發揮法律監督、民主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的作用,全面推進行政行為監督制度,促進效能政府四項制度的貫徹實施。(記者 李翕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