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准,汽車以舊換新政策的實施期限將由2010年5月31日延長至2010年12月31日。近日,財政部、商務部、環境保護部將聯合下發通知,對延長政策實施等工作作出具體部署。
汽車以舊換新政策的實施不僅促進了汽車消費,更重要的是加快了淘汰高排放、高污染“黃標車”和老舊汽車的進程。截至2010年5月31日,全國共辦理汽車以舊換新申請車輛12.7萬輛,補貼金額17億元,拉動新車消費15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