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日,山西省再次調高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為確保新標準真正得以落實執行,從6月10日起,山西省將用1個月的時間展開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專項執法大檢查。
這次專項檢查的範圍是,農林牧漁業、建築業、交通運輸、倉儲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産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比較集中的勞動密集型企業,以及工資水平在社會平均工資以下的其他行業中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