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針對媒體有關新增進入醫保目錄藥品突擊漲價的報道,廣東省物價局立即進行了核查。該局表示,廣東省新進入國家醫保目錄的政府定價藥品未發現漲價現象。
對所有定價藥品進行復核
目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已啟動對新進入2009版國家醫保目錄藥品的價格核定工作,正在進行成本和價格調查。省物價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經核查,廣東省新進入國家醫保目錄的政府定價藥品未發現漲價現象。對於市場調節價藥品,將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如發現進入目錄後、政府定價前漲價的,將責令相關企業恢復原價。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部署,廣東省物價局已開展對所有政府定價藥品的成本價格、藥品招標採購中標價及市場實際銷售價格進行全面調查,重新審核藥品的最高零售價,並將降低一批虛高的藥品價格。據了解,省物價局目前已完成2009年廣東省藥品招標採購中標的近3萬個品規的藥品價格審核。
廣東省物價局有關負責人指出,日前有評論稱,藥價管理體制改革的關鍵在於引入第三方監督機制。廣東省的實踐證明,這種做法是有效的。目前,廣東省已初步形成了社會監督與內部監督相結合,貫穿于藥品定價全過程的陽光透明的定價機制。
據介紹,目前,納入廣東省政府指導價管理範圍的藥品品種達1167個,所涉及的品規數量繁多;藥品生産經營企業6000多家,監管難度較大。為科學、合理制定藥品價格,廣東省以全國醫藥價格改革試點省為契機,先行先試,不斷完善定價程序,探索藥品陽光定價的途徑和方式。最大的亮點,就是依據省政府《關於廣東省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改革試行方案》,引入了專家論證、藥品評審委員會等第三方監督機制,藥品價格的調整方案由專家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審,徹底打破了封閉式的藥品定價制度。
對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據悉,下一步廣東省物價局將採取六項措施,加強藥品價格監管。
暢通價格投訴舉報渠道。各地物價部門要在價格信息網等公開場所開通藥品價格舉報投訴專欄,充分發揮12358價格監督舉報電話的作用,安排專人受理舉報案件,對群眾反映價格虛高的藥品,及時開展調查,並及時報告。
規範藥品價格管理行為。對市場調節價的藥品,各地不得以價格主管部門名義進行認證、備案。
做好藥品明碼標價工作。全面推行藥品價格公示制度,督促各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按規定的標價格式和內容,在其營業場所的顯著位置公示其經營的藥品價格。
加大藥品價格監測力度。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在本轄區內選擇有代表性的3家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對銷售量排列前50種常用藥品的價格進行定期監測,並將監測結果通過價格信息網、新聞媒體和社區讀報欄等形式向社會發佈,引導消費者有比較地選購藥品,引導經營者開展正當價格競爭。
開展藥品價格專項調查和檢查。重點對市場銷量大、單價貴、各方反映多的藥品實際購銷價格進行調查和檢查。對不執行政府定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甚至惡意加價、牟取暴利等價格違法行為,要依法認真查處,對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加強宣傳,引導經營者自覺規範價格行為,引導消費者有效行使監督權,為推進藥價改革工作創造良好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