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佈了2010年企業工資指導線,年度貨幣平均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2%,增長上線為17%,增長下線為4%。增長下線用正增長,這是江西省實行企業工資指導線制度8年來的第一次。
工資指導線制度是國家對企業工資分配進行宏觀調控的一種制度,不具有強制性,但它是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重要參照依據。江西省要求,各類企業應根據本企業經濟效益情況,按照企業工資指導線的要求,與工會或職工代表進行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工資增長比例,合理安排工資增長。經濟效益好、工資利稅率和勞動生産率高的企業,工資增長可以在基準線和上線區間運行。其中,工資水平偏高、工資增長過快的壟斷性行業和企業,工資增長要從嚴控制,一般在基準線上下2%的區間運行;經濟效益一般,平均工資水平與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差距不大的企業,工資增長可在基準線上下運行;經濟效益差、人工成本水平偏高的企業,實際工資可以在下線和基準線區間運行。
此外,江西省還要求,企業要在堅持按勞分配原則的前提下,努力提高一線生産工人和其他普通職工的工資水平,縮小分配差距,兼顧效率與公平。國有資産監督管理部門或主管部門對國有企業要合理確定經營者年薪和一般職工的工資收入比例,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記者 黃繼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