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運輸部與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改委聯合出臺《促進老舊運輸船舶和單殼油輪報廢更新實施方案》,決定自2010年6月1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在現有老舊運輸船舶強制報廢和單殼油輪限期淘汰制度的基礎上,採取中央財政補貼方式鼓勵老舊運輸船舶和單殼油輪提前報廢更新。
根據實施方案,在2011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國內、國際運輸經營資格的1000總噸以上的中國籍老舊運輸船舶和600載重噸以上的中國籍單殼油輪,在現有老舊運輸船舶強制報廢和單殼油輪限期淘汰制度的基礎上提前一定年限拆解,並在2012年6月30日前建成符合條件的新船,將由中央財政給予補貼。補貼標準根據船舶類型、提前報廢年限確定,最高為每總噸1500元。
據了解,老舊運輸船舶提前拆解年限要求為2年至10年,單殼油輪提前拆解年限要求為1年至10年。新船必須由國內船舶製造企業建造,噸位不小于原報廢船舶,並取得中國船級社的入級證書。據初步統計,符合實施方案補貼範圍的老舊運輸船舶和單殼油輪共約2000艘、1200萬載重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