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月30日從《湖南省民用運輸機場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貫徹實施動員大會上獲悉,作為湖南省民航自成立50年以來的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地方性法規,《條例》於今年3月31日經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7月1日正式實施。《條例》是國務院《民用機場管理條例》頒布以來全國第一部機場綜合立法。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蓮玉、副省長陳肇雄出席並講話。
近年來,湖南省民航事業持續快速發展,2009年全省機場主營業務收入、旅客吞吐量、貨郵吞吐量同比分別增長24.14%、32.1%、22.6%,全省機場和長沙黃花機場旅客吞吐量先後突破千萬人次大關,長沙黃花機場躋身大型機場行列,取得了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明顯成效。《條例》的頒布實施,有利於加快湖南省機場管理體制、運營模式、運行機制的改革,有利於推動湖南民航事業的健康發展和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加快建設,有利於進一步發揮機場在提高經濟運行效率、改善地方投資環境、促進産業優化升級、擴大對外開放、展示湖南形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為全省經濟社會科學跨越發展提供有力的保障。(陶海音 柏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