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關於增補腸道病毒71型IgM抗體測定臨床檢驗項目的通知 衛醫政發〔2010〕6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加強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管理,提高臨床檢驗水平,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我部于2007年印發了《醫療機構臨床檢驗項目目錄》(衛醫發〔2007〕180號,以下簡稱《目錄》)。根據臨床工作實際需求,經研究,決定增補腸道病毒71型IgM抗體測定臨床檢驗項目,納入《目錄》,請醫療機構遵照執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