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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開展單病種付費試點工作 10月底前正式啟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7月18日   來源:福建日報

    記者16日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為進一步推動福建省公立醫院改革,福建省近日出臺《各設區市單病種付費試點工作方案》,要求開展單病種付費試點工作,即明確規定治療某一種疾病該花多少錢,防止“小病大治”。全省9個設區市共27家醫院將作為首批試點單位。目前,試點工作正處於前期準備階段,將於今年10月底前正式啟動。

    《方案》要求,各試點醫院在起步階段先選擇少量病種開始試點,但至少應包括結節性甲狀腺腫、計劃性剖宮産、老年性白內障3個病種,今後再逐步擴大病種範圍。

    據介紹,試點工作選擇技術力量相對成熟、試點病種病例數目較多的醫院開展,全省9個設區市各選擇1所三級綜合性醫院、2所縣級綜合性醫院進行試點。

    根據《方案》,從現在起至9月,為試點準備階段,衛生、物價和人保部門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和工作要求,各試點醫院確定試點病種和最高限價標準。10月底前,各醫院試點工作正式啟動,組織實施直至2011年3月。2011年4月,對試點情況進行總結評估,並對下一階段擴大試點提出意見。

    據了解,患者確診入院,簽署按病種付費診療協議後,按單病種付費價格一次性支付所定費用,由醫院包乾使用。試點病種付費價格,包含住院期間所發生的診斷與治療費用,即從患者入院,按規定的臨床路徑受規範化治療最終達到臨床療效標準出院,整個過程中,除血液、血製品、人工晶體、鎮痛裝置等費用外,化驗檢查、診療、手術、麻醉、住院、護理、藥品及醫用耗材費用,均應包含其中,醫院不得向患者收取其他診療費用。

    患者確診入院前一週內,與該病種臨床路徑有關的檢查費用,經主診醫師審核同意,可計入單病種費用定額中。患者住院期間各項診療費用如果超出部分由醫院承擔,但如果患者主動要求入住優質病房,超出普通病房標準的部分,以及患者要求進行的不在該病種臨床路徑內明確的或與本疾病無關的檢查、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均不計入單病種付費價格中,由患者另行支付。

    實施單病種付費後,試點醫院不再向患者出具費用清單,但仍應向當地醫保經辦機構傳送項目費用清單等信息。如患者在治療過程中出現嚴重並發癥等情況,可根據退出機制等規定程序,及時退出按病種付費管理程序。

    據悉,實施單病種付費的病種,其醫保支付結算管理有關規定,由各設區市人保部門另行制定,試點醫院的網絡端口應進行系統改造,以確保試點病種的院前檢查費用能及時納入住院費用一併結算。(記者 潘園園 實習生 許華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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