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3日,全國基本藥物全品種電子監管工作座談會在江西省南昌市召開。會議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建立切實可行、責任明確的保障制度,確保如期完成基本藥物全品種電子監管工作。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吳湞主持會議並講話。
5月11日,國家局印發了《關於基本藥物進行全品種電子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凡生産基本藥物品種的中標企業,應在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藥品電子監管網。2011年4月1日起,對列入基本藥物目錄的品種,未入網及未使用藥品電子監管碼統一標識的,一律不得參與基本藥物招標採購。
吳湞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對做好基本藥物電子監管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要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吳湞強調,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一定要加強領導,指定專人負責,完善組織保障;要制定週密的工作方案,量化工作目標,督促進度,確保轄區內的基本藥物全品種電子監管工作順利完成。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開展示範點工作,做好以點帶面,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全國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分管局領導和牽頭處室負責人,國家局信息辦、政策法規司、藥品安全監管司、稽查局、信息中心等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