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地方政務
 
青海自7月1日起對超能耗産品實行懲罰性電價政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7月20日   來源:青海日報

    為切實貫徹落實國家清理優惠電價的政策要求,確保實現青海省“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根據國家發改委、電監會、能源局《關於清理對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等問題的通知》精神,近日,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經委下發《關於對超能耗産品實行懲罰性電價政策問題的通知》,決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對青海省超能耗産品實行懲罰性電價政策。

    通知要求,對電能消耗超過規定標準一倍以上的,生産用電價格每千瓦時加價0.30元。一倍以內的,每超過10%,每千瓦時提高0.03元。超能耗(電耗)企業和産品名單以及超能耗情況由省經委提出,省電力公司負責落實,並實行動態管理。(解麗娜) 

 
 
 相關鏈結
· 青海節能降耗歷史性突破 規模以上工業能耗降10%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