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印發
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試行)的通知
安監總煤調〔2010〕121號
各産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産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0〕15號)精神,進一步做好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監管監察工作,落實煤礦企業職業危害防治主體責任,穩步推進煤礦職業健康工作,現將《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試行)》印發給你們,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