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防汛抗洪工作部署的通知
銀監辦發〔2010〕230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各省級農村信用聯社:
今年入汛以來,我國南方普降暴雨,部分地區發生洪澇災害。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重慶等省(區、市)災情嚴重,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這次洪澇災害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銀監會黨委高度重視防汛抗洪工作,劉明康主席親自就落實防汛措施,恢復機構正常營業,做好金融服務,積極支持災後重建等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各銀監局及銀行業金融機構認真落實相關要求,團結一心,有效應對,保證受災網點迅速恢復營業,災區銀行業機構運行總體平穩。各銀監局及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對抗洪救災工作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洪澇災害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正常運行造成的影響,採取有力措施,切實保障金融服務工作順利開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加強組織領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對防災減災工作的領導,落實責任部門,做到組織到位、職責到位、工作到位。要加強與屬地各有關部門的協調聯動,與地方政府各項工作形成合力。同時,要認真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暢通信息溝通渠道,發現情況及時報告,保證災情信息不落地。
二、 做好洪澇災害防範工作。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立即開展一次風險排查工作,把賬冊、機具和保險櫃等易受洪澇災害影響的物品和部位作為排查重點,發現的隱患要登記造冊,落實責任人,並及時清除。要結合本地工作特點,進一步完善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特別是針對當前主要災害和問題制訂專項預案,並加強演練,做到有備無患。
三、 做好洪澇災害應對工作。洪災等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後,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立即按照應急預案,全力開展抗災減災工作,保證員工生命安全,努力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要積極落實“保開門、保服務、保安全”的要求,保證銀行業金融機構運營的連續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克服困難,儘快恢復網點營業,如網點暫時不能營業的,要張貼告示,向群眾説明情況,並告知最近的正在營業的網點和交通路線。要積極開展應急金融服務,認真履行社會責任,做好對受災地區和受災行業的扶持,解決受災群眾的實際困難,為支持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做出貢獻。要加強與地方有關部門的協調,安排力量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維護正常營業秩序,保證資金、機具的安全。
各銀監局不僅要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防災減災工作的指導,督促他們按照應急預案落實工作責任,保證屬地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平穩運營,同時還要高度重視本系統的防災減災工作,加強應急值守,及時了解掌握轄區內防災、抗災和受災信息,並及時報告。
請各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內銀監分局和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