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安全生産委員會制定並印發相關實施方案,要求自8月1日至10月31日,集中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
打擊共性的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包括:無證、證照不全或過期從事生産經營建設的;關閉取締後又擅自生産經營建設的;停産整頓、整合技改未經驗收組織生産的和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的;瞞報事故的,以及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進行安全培訓、沒有取得相應資格證或無證上崗的;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未依法嚴格追究事故責任,以及責任追究不落實的;其他違反安全生産法律法規的生産經營建設行為。
打擊具有行業和領域特點的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主要包括:在煤礦方面,對15類重大安全生産隱患和行為未治理或治理不徹底的,16種應關閉煤礦未關閉或關閉不徹底的,假借整合技改逃避關閉、限期內未實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區域違法生産或只生産不技改的;在非煤礦山方面,非法盜採、超層越界開採礦産資源的,露天礦山實行“傘檐”開採、“一面坡”開採的,地下礦山未實現機械通風的,違規排放尾礦的,未依法履行有關審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設和生産的,以及假借整合技改之名逃避關閉、擅自開採礦産資源的;在交通運輸方面,駕駛人酒後駕車、超載、超速行駛、不按規定讓行、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的,以及無駕駛證、駕駛證與所駕車型不符、無從業資格證駕駛運輸車輛的,客運車輛夜間途經達不到夜間安全通行條件的三級及以下山區公路的,非營運車輛(船舶)違法載人的;在危險化學品方面,無安全生産、經營許可證進行生産經營或超許可範圍生産經營的,安全生産、經營許可證到期未按規定及時辦理延期手續仍然進行生産經營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及司乘人員不具備安全條件從事運輸行為的,建設項目不認真執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未經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擅自開工建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