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國土資源對推進新疆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的保障和服務能力,國土資源部日前出臺有關措施,從統籌經濟社會發展各項用地、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加強基本農田建設和土地整治、加強地質勘查、推進優勢礦産資源開發和綜合利用等8個大項22個方面,為新疆經濟社會長遠發展提供政策支持。
一是統籌經濟社會發展各項用地。強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統籌和引導作用;合理安排城鄉建設用地;保障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加快構建生態良好的土地利用新格局。二是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安排向新疆傾斜;加快重點建設項目用地審批;積極支持新疆承接産業轉移;支持新疆做強做優工業園區。三是加強基本農田建設和土地整治。加大基本農田保護和建設力度;加快實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四是進一步加強地質勘查。提高基礎地質調查工作程度;加大對“358項目”的投入力度;加強與周邊國家的地質找礦合作;加快構建地質找礦新機制。五是推進優勢礦産資源開發和綜合利用。支持新疆全面實施礦産資源規劃;支持新疆加快煤炭資源的勘探開發;加強對新疆礦産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指導和資金支持。六是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保護力度。支持新疆加強地質災害防治;支持新疆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新機制;積極推進地質環境調查評價工作。七是切實支持生産建設兵團發展。八是支持新疆國土資源幹部隊伍建設。支持新疆加快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國土資源管理幹部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