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銀監會十分重視推進兩岸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交流與合作。近日銀監會批准了首批四家台資銀行在大陸進行分行的籌建工作。這四家台資銀行分別是:台灣土地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和彰化銀行。其中,台灣土地銀行、第一商業銀行獲准在上海市籌建其上海分行,合作金庫銀行獲准在江蘇省蘇州市籌建其蘇州分行,彰化銀行獲准在江蘇省昆山市籌建其昆山分行。已獲准在大陸籌建分行的這四家台資銀行中,合作金庫銀行是台灣銀行總資産第二大的銀行,台灣土地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和彰化銀行則分居第四位、第五位和第八位。
首批四家台灣銀行獲准在大陸籌建分行,是繼兩岸簽署《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海峽兩岸銀行業監督管理合作備忘錄》後,兩岸銀行業交流與合作歷程中取得的又一歷史性突破,標誌著兩岸銀行業的交流與合作進入一個嶄新的階段。
同時,銀監會也支持符合條件的大陸銀行赴臺設立分支機構,通過合規穩健經營,為促進兩岸的經濟合作做出貢獻。截至目前,銀監會已批准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赴台灣設立代表處的申請,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也已向台灣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正式遞交了設立代表處的申請,希望能夠儘快得到批准,使兩岸銀行業的合作呈現良好的雙向互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