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海南省物價局獲悉,為進一步規範教育收費行為,近日,海南省物價部門下發通知,決定自9月10日至12月15日,組織開展全省教育收費專項檢查。
據悉,此次專項檢查的範圍是各級各類學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門涉及教育的收費行為,重點檢查2010年秋季開學以來發生的收費行為。
專項檢查的重點主要包括:各級各類學校有關收取學雜費、借讀費、住宿費、捐資助學款等政策執行情況;公辦高中學校有關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落實情況,以及是否存在“三限”之外違規高收費招收借讀生、民辦生;未達到標準並取得民辦學校資格的改制學校,以民辦學校名義亂收費的行為;公辦幼兒園(所)以加強校園安全為名,違規收取安全管理費、電子識別卡費、門卡費、保安費等費用,以及相關收費政策執行情況;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越權設立教育收費項目、越權制定教育收費標準、違規下放教育收費審批權限,以及向學校違規收取費用的行為等。
海南省物價部門要求,海南省各市縣價格主管部門要重點對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收取與入學挂鉤的捐資助學款、變相收取借讀費、強制收取服務性費用、代收費等違規行為進行檢查。對亂收費問題頻發的單位和違法性質惡劣、弄虛作假、屢查屢犯的典型案件,將從重予以處罰,並追究有關領導、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同時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記者 程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