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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出臺醫保新規打破戶籍限制 確定3個繳費標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0月11日   來源:寧夏日報

    寧夏回族自治區主席王正偉9日下午主持召開第77次政府常務會,會議研究通過了 《寧夏回族自治區統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意見》。《意見》中將具有寧夏戶籍且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範圍的城鄉居民、在寧夏就讀的在校大中專學生全部納入參保範圍,同時將在寧夏長期投資經商和務工人員的未成年子女也納入了參保範圍。

    《意見》打破戶籍界限,不以身份來參保,有彈性,能選擇。籌資標準上,通過“一制多檔”的路徑,確定了三個繳費檔次標準,即:一檔150元、二檔280元、三檔400元,其中:財政普補標準統一為120元,一二三檔個人繳費每人每年分別為30元、160元、280元。城鄉居民以家庭為單位按檔次自願選擇,其中城鎮居民選擇二三檔標準繳費,農村居民選擇一二三檔標準繳費。未成年人和學生統一按一檔標準繳費,享受二檔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特困人員選擇一二檔繳費的,享受政府參保補助。按照一二三檔繳費標準,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分別按3萬元、8萬元、12萬元設置。

    《意見》改變過去高低錯落的補助標準,實現了對城鄉居民補助標準一致。財政補助方面,自治區財政對川區市縣城鎮居民的普補標準由人均30元調整為36元,與農村居民的普補標準一致;由自治區及市縣財政對農村成年和未成年特困人員每人每年分別給予60元和10元的參保繳費補貼,與城鎮特困人員補助標準一致;將自治區財政原對城鎮特困人員人均補助60元大額醫療費用的政策擴大到城鄉所有特困人員。民政補助方面,對按照一檔參保繳費的城鄉低保對象、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大學生每人每年資助27元,農村五保對象、二級以上重度殘疾人員、享受民政高齡老人津貼人員、重點優撫對象每人每年資助30元;對按照二檔參保繳費的城鄉特困人員每人每年均資助36元。

    會議決定,《意見》中的相關措施先期在石嘴山、固原進行試點,2011年下半年在全區推開。力爭到2015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達到95%以上,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達到65%以上,門診統籌和醫療費用即時結算覆蓋全區。

    會議還研究了關於2010寧洽會暨中阿經貿論壇表彰大會、關於召開全區推進實施商標戰略建設品牌大會等有關事宜。(記者 李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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