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省蕪湖長江輪船公司違法佔地建造船廠案
2009年4月,蕪湖長江輪船公司未經建設用地審批,違法佔用蕪湖市經濟開發區上閘社區境內長江岸線157.15畝灘塗地建船舶製造基地,已建成建築物和構築物4662.69平方米。
此案涉及企業違反産業政策,違法佔地建設産能過剩項目等違法違規行為。國土資源部責成安徽省國土資源廳會同監察機關嚴肅查處。
二、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正菱集團、鹿寨金利水泥有限責任公司違法佔地建水泥廠案
2007年10月,柳州正菱集團未經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違法佔用鹿寨縣517.94畝土地擴建水泥廠,其中耕地297.71畝,已建成建築物47297平方米。
2008年7月,鹿寨金利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未經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違法佔用鹿寨縣115.44畝土地擴建水泥廠,其中耕地101.67畝,已建成建築物37735平方米。
此案涉及企業違反産業政策,違法佔地建設産能過剩項目等違法違規行為。國土資源部責成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會同監察機關嚴肅查處。
三、湖北省京山縣政府違規出讓土地案
2009年11月,廣東東莞嶺南實業投資公司(以下簡稱嶺南公司)與湖北省京山縣政府簽訂合作協議,約定投資2.8億元建設苗種基地,計劃用地1700畝。2010年3月,京山縣發展和改革局批復同意嶺南公司建設優質種草基地;8月,嶺南公司與湯堰村、舒家臺村、屈場村村委會簽訂《林地轉讓合同》,轉讓林地652.58畝,與觀音林場簽訂《租賃合同》,租用林地528.48畝。在支付補償費後,嶺南公司開始整理地形地貌,清除地上附著物,佔用土地711.72畝(種植草坪400余畝),已初具高爾夫球場雛形。
2010年3月,京山縣發展和改革局批復同意嶺南公司開發嶺尚山河住宅區項目; 5月,經京山縣政府批准出讓方案,京山縣國土資源局將150畝土地作為城鎮住宅用地掛牌出讓,容積率點1,嶺南公司取得該宗土地使用權。6月,京山縣建設局向嶺南公司核發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6月底,嶺南公司開工建設“嶺尚山河”房地産開發項目,擬建45棟住宅樓,其中二層樓房26棟,三層樓房19棟,總建築面積7815.2平方米,建築容積率0.08。目前,已建成住宅樓14棟,在建31棟,並超出出讓範圍違法佔用集體土地11.22畝修建住宅區外公路連接線。
此案涉及地方政府違規出讓土地用於低密度住宅建設、變相批准別墅用地等違法違規行為。國土資源部責成湖北省國土資源廳會同監察機關嚴肅查處。
四、貴州省盤縣政府違法批地案
2009年1月,貴州省六盤水市政府和貴州省首鋼産業投資有限公司等五方達成投資協議,組建貴州省首黔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建設盤縣煤鋼電一體化循環經濟項目。2010年1月,盤縣政府下發《關於貴州盤縣煤鋼電一體化循環經濟工業基地一期鋼鐵項目臨時使用土地的批復》,批准貴州省首黔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臨時使用該縣雞場坪鄉新村和坪子村3343.5畝集體土地,其中涉及大量耕地和基本農田。項目建設實際佔地300余畝。
此案涉及地方政府違法批地行為。國土資源部責成貴州省國土資源廳會同監察機關嚴肅查處。
五、北京市西根尚業商貿有限公司違法佔地建酒店案
2006年11月,北京西根尚業商貿有限公司與房山區大石窩鎮水頭村經聯社簽訂《荒山荒坡承包協議書》,協議約定承包期限50年,承包費30萬元一次性支付,主要用途為種養業、民俗旅遊業,承包面積以四至為準。2009年4月,西根尚業商貿有限公司開始平整土地,7月正式開始建設美石谷酒店項目。項目實際佔地536.68畝,現狀地類為林地、果園、草地等,目前已建美石會所一棟,建築面積6800平方米,主體已完工;山谷飯店一棟,建築面積約2萬平方米,主體已建至7層;藝術廳一棟,已進行基礎建設;臨時工棚5排,建築面積600平方米。
此案涉及企業違法佔地行為。國土資源部責成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會同監察機關嚴肅查處。
六、湖北省鄖西縣政府違法批准勘查、開採礦産資源案
2008年7月至2009年4月,湖北省鄖西縣政府多次召開會議並形成會議紀要,先是明確將該縣夾河、六郎、上津、槐樹、店子、關防轄區內的褐鐵礦資源,作為尚未取得勘查許可證和採礦許可證的全盛實業有限公司的勘查、開採範圍。隨後,又明確將全縣未勘查、開採的褐鐵礦資源作為該公司的勘查、開採範圍,並同意該公司在該縣香口鄉境內建設鐵礦選礦廠。據此,全盛實業有限公司進行了開採鐵礦的活動,並實施了鐵礦選礦廠及通往選礦廠的道路建設。目前已開採鐵礦3000余噸,鐵礦選礦廠及道路已經建成,實際佔地45畝。
此案涉及地方政府違法批准勘查、開採礦産資源行為。國土資源部責成湖北省國土資源廳會同監察機關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