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省簡陽市政府違法批地案
2008年至2009年間,簡陽市政府先後四次以政府常務會議形式,決定將三岔湖周邊20宗共6204.47畝土地出讓用於旅遊、商住開發,其中集體土地4659.91畝(耕地1498.62畝)。2009年4月至2010年1月,成都天騁置業諮詢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先後通過拍賣方式競得上述集體土地(面積4659.91畝),土地出讓價款總額7.48億元(已繳納5.27億元)。目前,上述土地現狀沒有改變,仍由農民佔有和耕種。
此外,2008年至2009年間,簡陽市政府還以政府常務會議紀要形式同意將10宗集體土地和國有未利用地劃撥、出讓用於學校、工業和房地産項目建設,總面積1081.35畝,其中耕地621.34畝。除學校用地外均通過招拍挂方式出讓,已繳清土地出讓金。經實地核查,各項目均已開工建設,部分已建成,實際佔地761.77畝。
目前,簡陽市政府已撤銷了非法批准的30個批地文件,收回了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資陽市委已決定給予非法批地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簡陽市委副書記、市長段成武黨內警告處分,調離市長崗位;給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簡陽市委常委、副市長樊勳黨內警告處分;簡陽市委已決定分別給予簡陽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唐志和平武鎮副鎮長王超行政警告處分。簡陽市委書記趙涌濤、市委副書記、市長段成武已向資陽市委作出書面檢查。
二、吉林省吉林市哈達灣工業開發區管委會違法徵佔土地案
2009年7月,吉林市哈達灣工業開發區管委會為修建望雲北街,在上報用地尚未獲得批准的情況下,即開始進行徵地拆遷補償。2010年5月,望雲北街開工建設,實際違法佔地30.4畝,其中耕地19.3畝。此外,吉林市哈達灣工業開發區管委會還違法徵收了望雲北街用地以外的集體土地176.6畝。
吉林市國土資源局已對違法佔地作出行政處罰,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並處罰款11.25萬元;將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相關責任人哈達灣工業開發區管委會原主任李永祥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吉林市昌邑區監察局已給予哈達灣工業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馬志輝行政警告處分,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徐洪濤行政記大過處分。
三、江蘇省徐州成日鋼鐵有限公司違法佔地擴建鋼廠案
2008年12月,徐州市經貿委批復同意徐州成日鋼鐵有限公司整合徐州市福林鋼鐵製品有限公司和徐州宏利特鋼有限公司資産及在建的4個技改擴建項目。2009年1月,徐州成日鋼鐵有限公司註冊成立。10月,徐州市經貿委批復同意徐州成日鋼鐵有限公司收購淮安長鋒鋼鐵有限公司熱軋帶肋鋼筋生産線及全套生産許可資質,在賈汪區江莊鎮企業現廠區內實施異地遷建技改項目。2009年5月,徐州成日鋼鐵有限公司與江莊鎮鐃鈸村村委會簽訂租用協議,租用集體土地283畝;7月,未經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違法佔用267.1畝集體土地(其中耕地159.5畝、未利用地28.1畝、其他土地79.5畝)擴建廠房。
2009年7月,賈汪區國土資源局下發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2010年5月,賈汪區國土資源局對徐州成日鋼鐵有限公司違法佔地行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退還土地,沒收建築物和其他設施,並處罰款267.1萬元;對江莊鎮鐃鈸村村委會違法出租集體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行為依法作出責令限期改正的行政處罰。截至目前,罰款已收繳到位,沒收的建築物已交賈汪區財政局國有資産辦公室管理,現場已停止建設。徐州市賈汪區紀委已給予負有責任的江莊鎮黨委書記施興程、人大主席徐士吉黨內警告處分;江莊鎮黨委已給予負有主要責任的江莊鎮鐃鈸村黨支部書記朱慶亮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四、山東省青島市俊景旅遊開發有限公司違法佔地建設高爾夫球場案
2007年底,青島市俊景旅遊開發有限公司分別與黃島區濠北頭、官廳、井岡山等八個社區簽訂《山林委託管護協議》,在煙崮墩山開發建設鳴翠谷森林公園。2008年4月,青島市俊景旅遊開發有限公司進行平整造型,拓寬道路、硬化路面,種植草皮,建成初具規模的高爾夫球場,違法佔地451.4畝(其中林地361.7畝,耕地35.9畝,園地10.5畝,其他農用地15.5畝,未利用地5.7畝,建設用地22.1畝),大部分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2008年12月,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退還土地並處罰款572.998萬元(已收繳),解除《山林委託管護協議》。黃島區監察局已給予薛家島省級旅遊度假區管委會副主任位俊生、長江路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副書記田向東行政記過處分。
五、安徽省滁州市南譙工業園區管委會違法批地、佔地案
2007年7月,滁州市南譙工業園區管委會未經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協議徵收烏衣鎮黃莊、袁莊、林莊、周莊、蔣小郢等五個村民組集體土地1724.76畝;同期,實施了土地平整,動工建設9條道路,違法佔地412.85畝(其中基本農田338.79畝)。2009年8月,又動工建設鋼結構廠房,違法佔地99.9畝。以上兩個項目共違法佔地512.75畝(其中基本農田343.83畝,一般耕地94.86畝)。2008年8月至2009年8月,南譙工業園區管委會違法批准南京明峰複合材料有限公司、西安恒鋼結構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滁州廣瑞工貿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建設廠房,佔用土地64.91畝。
2009年12月,滁州市國土資源局已對南譙工業園區管委會違法佔地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建築物予以拆除,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建築物予以沒收,並處罰款171.4338萬元。2010年4月,滁州市國土資源局責令烏衣鎮政府將違法徵收的土地退還給原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滁州市監察局已給予烏衣鎮原鎮長袁兆貴行政警告處分;南譙區監察局已給予南譙工業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張如健、規劃建設局副局長劉長春行政降級處分,給予烏衣鎮副鎮長楊建林行政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