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保監會發佈了《關於改革完善保險營銷員管理體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及《關於貫徹落實<關於改革完善保險營銷員管理體制的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意見》和《通知》的發佈,意味著保險營銷員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正式啟動,同時為下一階段紮實推進改革工作明確了發展方向,對於我國保險業長期可持續健康發展、防範保險市場系統性風險、保護被保險人利益具有深遠意義。
《意見》指出,全行業要統一思想,按照穩定隊伍、提高素質、創新模式的總體要求,在現有法律法規框架下,逐步理順和明確保險公司和保險仲介機構與保險營銷員的法律關係,切實維護保險營銷員的合法權益。同時,建立健全保險營銷風險防範機制和危機處理機制,保障營銷員管理體制改革的穩步進行。
《意見》要求各保險公司和保險仲介機構切實承擔起保險營銷員管理體制改革責任,按照體制更順、管控更嚴、素質更高、隊伍更穩的發展方向,著力構建一個法律關係清晰、管理責任明確、權利義務對等、效率與公平兼顧、收入與業績挂鉤,基本保障健全、合法規範、渠道多元、充滿活力的保險銷售新體系,造就一支職業品行良好、專業素質較高、能夠可持續發展的保險營銷隊伍。
《意見》鼓勵保險公司和保險仲介機構積極探索新的保險營銷模式和營銷渠道,逐步實現保險銷售體系專業化和職業化;鼓勵保險公司投資設立專屬保險代理機構或保險銷售公司,鼓勵包括外資在內的各類資本投資設立大型保險代理公司和保險銷售公司,通過建立新型的保險銷售體系來承接現有模式。
《通知》指出,保險營銷員管理體制改革要在保持現有營銷隊伍基本穩定的前提下,分層次、分步驟地穩步推進。《通知》要求,各級保險監管部門要注重發揮和保護市場的自主創造性,鼓勵支持保險公司和仲介機構結合公司和地方實際進行各種有益嘗試。同時,要密切關注市場動態,把握改革進程,及時掌握和應對改革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