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委、省政府近日正式印發《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實現“四年大發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拉開珠三角“四年大發展”這一事關廣東未來發展全局的關鍵之戰。
實施《規劃綱要》實現“四年大發展”,是“十一五”和“十二五”相互銜接關鍵時期全省改革發展的重大戰略部署。《方案》勾畫了“四年大發展”的總體目標:到2012年,珠三角地區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會,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初步形成,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取得明顯成效,經濟實力、自主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顯著增強,基本形成現代産業體系框架,基本實現區域經濟一體化,基本建成惠及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醫療、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務水平顯著提升,生態環境和人居環境明顯改善。
總共104頁的《方案》重點突出、注重實操,對“四年大發展”的任務進行了細化分解,是推動“四年大發展”的重要路線圖和“施工圖”。
《方案》圍繞實現“四年大發展”的目標任務,提出調整經濟結構、區域協調發展、統籌城鄉發展、推進文化強省建設、加快體制機制創新、切實改善和保障民生、全面提升經濟國際化水平等七方面重點工作。為突出重點,帶動一般,形成突破,《方案》從中專門拎出了珠三角“雙道”建設、産業結構優化升級、重點創新發展平臺、宜居城鄉建設、珠三角基礎設施現代化、文化強省建設、粵港澳緊密合作拓展、珠三角生態體系建設、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及人才引進培養“十大工程”,內容更加具體,目標要求進一步細化。
為使工作目標更加明確,任務更加清晰,《方案》還提出了46項考核指標和84個重大項目,作為“四年大發展”的重要指引和支撐。
在總體目標中,《方案》在原有的人均GDP、服務業增加值比重、城鎮化水平的基礎上,增加了研究與發展經費支出佔地區生産總值比重和全員勞動生産率兩個指標,以突出轉變發展方式和自主創新的要求。
在考核指標中,《方案》新增了單位GDP能耗、戰略性新興産業增加值佔比、森林覆蓋率等20項指標,引導各地各部門把工作重心轉到調整産業結構、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實現綠色發展上來。
在重大項目方面,《方案》增加實施一體化建設重大項目,實行動態管理,所有重大項目都有具體明確的建設內容和建設主體,並將2010年、2011年和2012年這三年的年底作為三個時間節點提出工作目標進度。 (記者 陳韓暉 吳哲 盧軼 彭國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