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在南寧召開新聞發佈會,就新頒布實施的《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有關制訂背景、修訂舊辦法的有關情況,及新獎勵辦法實施內容和特點進行説明和解釋。
今年7月28日,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第61次常務會議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簡稱新《辦法》)已正式實施,這是繼1985年廣西設立廣西科技進步獎以來,自治區政府第四次修改獎勵辦法。新獎勵辦法的頒布實施,標誌著廣西科學技術獎勵制度又邁上了一個新臺階。
據悉,新《辦法》主要有以下特點:
首先調整了獎勵設置,完善了科學技術獎勵體系。明確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設立自治區科學技術獎,改變了原辦法統稱自治區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科技獎勵設置。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獎下設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在獎勵設置上對應了國家的科學技術獎勵體系。同時,增設自然科學獎和技術發明獎,以有效激勵和加強廣西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鼓勵原始創新,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不斷增強我區經濟長遠發展的技術儲備。
其次,新《辦法》突出了科技獎勵在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推動創新型廣西建設中的導向作用。規定“自然科學獎授予在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中闡明自然現象、特徵和規律,做出重大科學發現的公民、組織”,技術發明獎將取得發明專利且實施後“創造顯著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作為授獎的必備條件,體現鼓勵原始創新、自主創新,強化知識産權並推進産業化的導向和理念;科學技術進步獎則專門設了“科學技術成果轉化與推廣”的內容,鼓勵廣西加速科技成果轉化與推廣、促進科技經濟結合。
第三,加大了獎勵力度。將科學技術特別貢獻獎獎金數額由原來的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全部獎給獲獎者個人。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一、二、三等獎的獎金數額分別由原來的4萬元、2萬元和1萬元提高到10萬元、6萬元和3萬元,獎金數額有了大幅提高,同時每年獎勵項目總數由不超過150項調整到每年獎勵項目總數不超過160項。
第四,完善了相關的評審規則。根據以往科技獎勵評審中存在的問題,對獎勵評審機構、評審程序和評審範圍等進行了相應的修改和調整,如增加了公示次數、公示內容,更加嚴格回避程序等內容,使廣西的科技獎勵評審更加公平、公正和科學。
科學技術獎勵是我國科技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和政府尊重知識、尊重人才方針的具體體現,也是黨和政府實施宏觀調控和政策導向的重要手段。廣西從1985年設立廣西科技進步獎至今,共獎勵科技成果3527項,授獎人數近兩萬人,極大地激勵了廣大科技工作者的創新熱情和頑強拼搏、刻苦鑽研、攀登科學高峰的精神,為提高全民科技意識,推動廣西科技進步,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記者/陳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