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5-26日,民政部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辦公室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清理工作。
部清理辦主任、辦公廳副主任戚學森通報了前期工作,並對下一階段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明確責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制定、誰清理”原則,司領導負總責、責任到處、責任到人;二是突出重點,重點清理與上位規定明顯不適應、不一致、不協調的突出問題;三是嚴格程序,各司局、辦公廳、政法司要按程序完成相應任務;四是確保質量,各單位要全面清理,準確出具清理意見;五是確保時限,各單位要按時完成各自任務。
部清理辦副主任、政策法規司副司長閆湜從制定機關、文件內容、發佈形式、行文方式、普遍約束力等要件就規範性文件的認定進行了説明,就論證階段工作程序和時限提出了要求,並提出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過程中應當把握六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是否符合現行規定;二是是否設定行政許可事項;三是是否設定行政處罰事項;四是是否設定行政強制事項;五是是否限制行政相對人法定權利;六是是否增設行政相對人義務。
部清理領導小組相關成員、辦公室成員及各單位有關承辦人員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