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部門信息
 
服務大局寫華章——“十一五”時期宗教工作掃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0月29日   來源:宗教局網站

    “十一五”時期,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宗教工作,各級宗教工作部門立足本職、著眼全局、銳意進取、紮實工作,宗教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並呈現出兩個顯著特點:一是以宗教事務條例及相關配套法規的制定實施為標誌,宗教事務的管理實現了有法可依,逐步走上法治化軌道。二是各級黨委、政府對宗教問題的認識更加深入,對宗教的引導更加積極,更加注重充分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宗教工作為實現“十一五”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創造了良好的社會條件,為服務黨和國家中心工作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一、貫徹科學發展觀,開拓宗教工作理論研究新境界

    “十一五”時期,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立足於我國發展的階段性特徵和我國宗教的具體實際,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深化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對宗教問題的認識,就宗教工作做出了一系列新概括和新論述,開拓了馬克思主義宗教理論的新境界。一是把宗教工作基本方針首次寫入黨的代表大會工作報告和新修改的黨章,確立了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的理論地位;二是把宗教關系列為我國政治領域和社會領域中涉及黨和國家工作全局的五大關係之一,提出促進宗教和諧的新目標;三是提出“發揮宗教在促進社會和諧方面的積極作用”、“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積極作用”的新要求。國家宗教局和各地宗教工作部門在“十一五”時期開展了各種形式、各種層次的理論學習和研討活動,用新的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二、加強制度建設,宗教工作法治化管理步入新軌道

    “十一五”時期的5年,是貫徹實施條例不斷深入,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日益提高的5年。一是宗教法制建設不斷完善。5年來,依據條例,國家宗教局制定了一系列與之配套的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如《宗教教職人員備案辦法》、《宗教活動場所財務監督管理辦法(試行)》、《藏傳佛教寺廟管理辦法》等;依據條例,各地進行了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的制定、修訂與完善。5 年來的宗教法制建設,基本實現了宗教工作的有法可依。二是宗教法制宣傳不斷深入。以條例的貫徹落實為契機,5年來,國家宗教局和各地宗教工作部門,開展了大規模的宣傳和培訓,條例精神不斷深入人心。三是宗教執法環境不斷改善,執法水平不斷提高。通過貫徹條例,宗教工作幹部和宗教界的法律意識明顯增強,宗教工作部門的執法主體地位進一步明確,宗教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軌道。

    三、堅持以人為本,服務信教群眾取得新進展

    “十一五”時期,國家宗教局和各地宗教工作部門本著以人為本的理念和要求,努力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辦實事辦好事,做了大量深入細緻的工作,贏得了宗教界和廣大信教群眾的好評。國家宗教局會同有關部門妥善解決了宗教院校學生假期乘坐火車享受硬座半價票優惠等問題,會同相關部門發佈《關於妥善解決宗教教職人員社會保障問題的意見》,為各地解決宗教教職人員社會保障問題提供了政策指導。5年來,國家宗教局和有關地區宗教工作部門,指導、協助中國伊協和各地伊協,不斷提高有組織朝覲活動的組織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受到廣大穆斯林的高度評價;組織和推動全國性宗教團體和宗教院校改善辦公辦學條件的“項目建設”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

    四、發揮積極作用,引導相適應邁出新步伐

    5年來,宗教界人士和廣大信教群眾信仰自由權利得到保證,信仰生活得到滿足,積極投身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為經濟社會的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在黨和政府的引導下,宗教界在譴責暴力犯罪事件、保護和救助無辜群眾、維護社會穩定做出了獨特貢獻;北京奧運會、上海世博會籌辦和舉行時期,在提供宗教服務方面發揮了獨特作用。同時,宗教界還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公益慈善事業,在馳援災區、生態保護、捐資助學、養老助殘、支教義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積極挖掘宗教文化中有利於社會發展、時代進步和健康文明的內容,為和諧文化建設貢獻了力量。

    五、深化宗教交流,服務大局有了新拓展

    “十一五”時期,宗教交流繼續向著縱深發展,在海內外産生了廣泛影響。一是促進兩岸和諧。5年來,大陸宗教界,特別是佛教界、道教界,積極開展兩岸宗教交流,為推動兩岸“三通”,實現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二是共建和諧世界。兩屆世界佛教論壇在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同時,也彰顯了中國的和諧文化,為動員佛教界力量共建和諧世界做出了貢獻。三是促進雙邊交流。2006年,中國基督教界在美國洛杉磯、亞特蘭大、紐約三地巡迴舉辦“中國教會聖經事工展”,消除了大量美國民眾對我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誤解;2009年中國-新加坡宗教文化展、2010年中國-印尼伊斯蘭文化展演等,都有力促進了中國與有關國家友好關係的發展。

    六、著力強基固本,宗教自身建設有了新突破

    “十一五”時期,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基督教的全國性宗教團體都進行了換屆,實現了新老領導班子的順利交接。在制度建設方面,依據條例,各全國性宗教團體先後制定了10個關於宗教教職人員的配套制度,宗教團體的規範性建設不斷加強;在人才建設方面,5年來國家宗教局和各宗教團體從提高宗教界人士素質的高度,開展了大量學習培訓活動;在文化建設方面,中國伊斯蘭教界繼續開展解經工作,佛教和道教倡導講經説法,基督教繼續開展神學思想建設等等,各項活動都在深入推進,並取得了積極成果。在宗教活動場所建設方面,2009年,國家宗教局對全國範圍內開展創建和諧寺觀教堂活動做了動員和部署,各地隨之召開了一系列創建活動現場會和研討會,創建活動作為推動宗教自身建設的載體,正在一步步走向深入。

    七、宗教工作三支隊伍建設不斷加強

    “十一五”時期,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重視下,在國家宗教局的推動下,黨政分管領導和宗教工作幹部隊伍培訓也取得了明顯成效,各級黨政領導對宗教問題的認識更加深入,對宗教的引導更加積極,廣大宗教工作幹部做好新形勢下宗教工作的能力不斷增強。

    成績屬於過去,奮鬥成就未來。展望“十二五”時期的宗教工作,我們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深入貫徹中央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決策部署上來。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進一步加強理論創新,樹立大局觀念,強化責任意識,以大視野審視形勢,用大思路謀劃工作。要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深入實施宗教事務條例,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紮實做好信教群眾工作,努力促進宗教和諧,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為實現“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宏偉目標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做出積極貢獻。

 
 
 相關鏈結
· 國家宗教局局長王作安:增強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
· 全國部分地區政協十一次民族宗教工作研討會舉行
· 宗教信仰自由的偉大實踐—我國60年宗教工作綜述
· 賈慶林: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 開創新局面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