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深入推進高等醫學教育改革和國家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日,教育部與衛生部聯合印發文件共建北京大學等10所高校醫學院(部、中心)。
高等教育管理體制調整之後,教育部堅持與有關行業部門開展各種形式的共建高校工作,並將其作為一項戰略舉措積極推動,其根本目的在於新形勢下繼續鞏固和加強有關高校與行業部門的聯絡,繼續保持和發揮高校的學科優勢和辦學特色,促使高校主動適應新環境、謀求新發展,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相關行業的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多年來,在衛生部和教育部的大力支持下,高校醫學院(部、中心)積極探索,勇於實踐,為我國培養了大批優秀醫學人才。面對新的形勢,遵循高等醫學教育規律,為進一步促進高等醫學教育改革和發展,促使高校醫學院在培養優秀醫學人才、提供高水平研究成果、開展高質量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方面做出更大的貢獻,教育部、衛生部經協商,決定共建一批高校醫學院(部、中心),首批共建確定為10所。
據悉,兩部共建文件主要內容是,兩部門將支持共建高校醫學院(部、中心)醫藥衛生人才的培養工作,著力提高醫學人才培養質量;加強醫學學科建設,提升醫學科研水平;充分發揮共建高校附屬醫院的重要作用,使其在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發揮示範與引領作用。文件要求,共建高校要高度重視並著力加強醫學院(部、中心)建設統籌規劃、深化改革、整合資源、加大投入,使醫學教育在學校的整體發展格局中獲得長足發展。文件提出,要加強領導與協調,推進共建高校醫學院(部、中心)工作有效實施,兩部要進一步完善醫學教育宏觀管理協調機制,適時召開協調會議,溝通信息,研究和解決相關問題,推進共建工作的有效落實。
據了解,在首批共建北京大學醫學部、北京協和醫學院(清華大學醫學部)、吉林大學白求恩醫學部、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浙江大學醫學部、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中南大學湘雅醫學院、中山大學醫學部、四川大學華西醫學中心10所高校醫學院(部、中心)的基礎上,教育部、衛生部將根據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的要求,適時擴大共建高校醫學院(部、中心)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