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總署《關於發展電子書産業的意見》10月9日頒布後,引起了業內人士及網友的廣泛關注。本報日前對他們提出的熱點問題進行蒐集匯總,並就此採訪了新聞出版總署科技與數字出版管理司相關負責人。
《中國新聞出版報》:請問被業界和網友譽為國標的《意見》,是在何種背景下制定出臺的?
答:2008年以來,電子書在國內外迅猛發展。據初步統計,在大陸地區有將近40家企業已經進入或正計劃進入這個領域,我國已成為全球第二大電子書單一國家市場。與此同時,數字閱讀方式也越來越被讀者所接受,電子書成為知識和信息的重要載體和新型的出版方式。
當前,電子書産業面臨著良好的發展機遇,但産業發展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如內容資源嚴重不足、技術標準不統一、版權監管不完善、法律法規也不是特別健全等,這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整個電子書行業的發展。在産業發展的關鍵時期,我們覺得有必要出臺一個專門的《意見》來規範産業發展,結束目前這種無序競爭、沒有準入制度的狀態。我們希望通過《意見》的出臺,促進電子書産業更好地發展,帶動數字出版産業發展,進而促進傳統出版産業的數字化轉型。
《中國新聞出版報》:有網友提出,《意見》帶來的利好似乎更多涉及産業鏈上遊,因此內容提供者最受益,這種理解是否正確?
答:網友的這個理解並不準確。《意見》的第一點就明確提出:“電子書産業鏈由內容原創、編輯加工、數字轉換、芯片植入、平臺投送、設備生産、市場銷售和進出口貿易等環節構成。”《意見》的出臺,是要促進産業鏈各個環節中的企業更好地定位自身角色,共同做大電子書産業。因此,對於每個環節的企業都有促進作用,促使其發揮出最大作用。
《中國新聞出版報》:準入制度一旦建立,進入電子書行業的門檻將隨之提高。因此,網友擔心這是否會給産業帶來一些影響?
答:準入是出版管理的一個基本要求。通過電子書行業準入制度這種門檻的設置,那些真正有實力、能做大做強的企業將得到更好的發展機會,而那些遊走在法律邊緣的企業則有可能被淘汰出局。因此,準入制有助於電子書市場有序發展,對産業的積極影響將逐步體現出來。
《中國新聞出版報》:也有一些廠商擔心,《意見》出臺後可能導致電子書市場形成壟斷,不利於市場競爭。不知總署怎樣看待這些擔心?
答:每個行業都需要龍頭企業去引領。我們希望通過《意見》的出臺,扶持做大做強一批有影響力、高市場佔有率的龍頭企業,這對於提升民族電子書産業的整體競爭力都是有促進作用的。産業集中度適當提高並不意味著壟斷,因為政策對於大家都是公平的,只要企業獲得了準入資質,都是我們的扶持對象。
《中國新聞出版報》:《意見》中提到鼓勵企業入駐國家級數字出版基地,網友想知道總署的具體鼓勵舉措有哪些?
答:各個國家級數字出版基地都出臺了包括資金、用地、人才、項目開發、産品研發等在內的一系列優惠政策,對於小企業能起到孵化作用,對於大企業則能提供更好的發展機遇。總署之所以鼓勵電子書企業入駐,是因為電子書産業是數字出版産業的典型代表,企業入駐後就能享受到這些優惠政策,儘快做大做強。
《中國新聞出版報》:有網友説,根據《意見》要求,無論是預裝還是下載,電子書中的讀物均需是正式出版物,那是否意味著有些網站的未經正式出版的原創文學不能裝進電子書中?
答:就像未經正式出版的出版物不能在市場上流通一樣,預裝在電子書或者通過電子書下載的內容,都必須是正式出版物。獲得互聯網原創出版許可的網站提供的內容,可以進入電子書,但是在出版的過程中也必須嚴格履行審核把關程序。
《中國新聞出版報》:對於電子書內容(比如大量文檔文件)可在網上隨便下載,不利於産業發展的問題,有網友想了解總署準備怎樣解決電子書盜版問題。
答:如果不能有效解決侵權盜版問題,數字出版産業很難可持續發展。為此,總署準備建立8家-10家數字出版內容資源的集中投送平臺。通過投送平臺,內容提供商、電子書生産廠商等企業可以更好地開展合作,讀者可以更方便地找到優質正版資源,政府也能更高效地集中監管,切實保護消費者和著作權人的權益。
《中國新聞出版報》:廣大網友認為《意見》的出臺非常及時,並想了解總署下一步的落實工作。
答:《意見》的內容總共有20條,除了定義、原則、指導思想外,還包括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總署現已制定了關於落實《意見》的任務分工方案,相關部門和一些直屬單位都承擔了相應任務。同時,針對業內關注的標準問題成立了電子書內容標準工作組,相關工作已經展開。關於市場準入,也開始了第一批准入企業的審批工作。此外,後續的一些政策都會積極跟進,切實推動整個産業的發展。(作者:廖小珊 任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