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22日,國家海洋局副局長王飛率由國家六部委(局)組成的海洋環境保護聯合執法督察組,對山東省海洋環境保護工作情況進行了檢查。督察組一行由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海洋局負責環境污染與防治工作的相關領導和專家共12人組成。
據了解,此次督察是根據國家八部委(局)《關於開展海洋環境保護聯合執法檢查的通知》要求進行的。督察組一行在山東先後聽取了山東省政府關於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的情況彙報,檢查了羊口港及小清河、晨鳴紙業集團、山東海化集團、白浪河自然濕地、濰坊國家級生態工業示範園區等山東沿海企業和城市污水處理廠、入海河流、沿海工業園區及港口污染防治情況。督察組在總結該省情況的基礎上,認真查找了不足,並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
督察組認為,山東省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海洋環境保護工作,在經濟發展中嚴格遵守國家海洋環境保護的各項法律法規,堅持陸海統籌發展、海陸一體化治理方略,開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具有一定代表性,其經驗值得推廣。其主要特點是省委省政府認識高、措施硬、重實效;環保、海洋與漁業、發改委、監察、財政、建設、海事等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對海洋環境保護工作齊抓共管;將治理污染源、再生水資源循環利用和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結合,流域治污工作走在全國前列;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海洋環保執法體系,對海洋環保執法始終保持高壓態勢。
督察組組長王飛在充分肯定山東省做法的同時,就山東省進一步加強海洋環境保護工作提出了4點建議。一是要提高海洋環境保護意識,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在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海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繼續紮實做好海洋環境保護工作;二是要加快完善海陸統籌的污染防治體系,尤其要加強應對環境污染突發事故的能力,進一步完善應急裝備,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和應急演練。三是要加大海洋環保宣傳力度,提高全民保護海洋環境的法律意識,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人大政協監督、各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海洋環保大格局;四是組織編制實施好“十二五”相關海洋環境污染防治規劃,要加強部門協調和區域協調,配合做好規劃編制實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