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4日召開的黑龍江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截至10月末,黑龍江省已累計完成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産權明晰面積1574萬畝,已發林權證面積1170萬畝,清理和完善過去承包合同27.7萬份,調處林權爭議1286起。目前,全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各項工作推進順利,力爭於今年年底全面完成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主體改革任務。
黑龍江省現有集體林面積123萬公頃,佔市縣林區林業用地面積的12%。集體林權制度歷經幾次演化,在“分與統”“放與收”的調整中,計劃經濟管理模式一直處於主導地位,生産關係不能適應生産力發展規律及社會經濟發展客觀要求。2008年12月初,省委省政府出臺了關於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用三年時間完成黑龍江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目標。今年初,省委省政府根據黑龍江省實際情況,提出提前一年即今年底前全面完成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主體改革任務。全省各地認真貫徹中央相關精神,凝聚智慧、攻堅克難,採取超常規措施全力推進改革。截至10月末,黑龍江省已累計完成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産權明晰面積1574萬畝,佔集體林總面積的85.4%,已發林權證面積1170萬畝,佔明晰産權面積的74.4%。清理和完善過去承包合同27.7萬份,調處林權爭議1286起。同時,黑龍江省還積極建立和完善配套改革政策措施。
通過改革,全省集體林已經完成明晰産權的地方林業發展的生機和活力逐步顯現,主要體現為:營造林積極性空前高漲、林地經營者興林致富活力大增、推動了林業合作化組織的形成、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林權抵押貸款業務開展順利。下一步,黑龍江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將繼續突出重點、高位推進,同時探索深化林權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加強森林資源的保護管理,並在改革的同時確保林區和農村社會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