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召開的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涉及江蘇省4萬多家事業單位的改革進入重要階段,省所有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將實施公開招聘,年內省屬事業單位基本完成崗位設置,60%的市、縣屬事業單位年內完成崗位設置。
今年江蘇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點是全面推進崗位設置管理制度。前不久,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下發通知,明確從2011年1月1日起,省屬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公開招聘、競聘上崗、考核、工資審核以及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實施等相關人事管理工作,原則上都要以核準的崗位設置方案為依據,按照崗位管理的政策規定和要求開展相關人事工作業務。
據介紹,江蘇省實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6年來,已有超過20萬人通過公開招聘進入各級各類事業單位。此次會議明確,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幹部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及涉密崗位等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任用人員外,都要實行公開招聘。因此,事業單位招聘人員信息,比如招聘崗位、招聘人員數量、應聘人員條件、招聘辦法、考試考核時間等,除了要在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網站上免費公佈外,也可在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或其他媒體上向社會公開發佈;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招考單位須及時公佈資格審查、考試考核、面試等環節的進展情況,明確和細化相關要求,堅決杜絕“內部招聘”、人情招聘、內定名單、設置歧視性條件等違法違規行為;擬聘人員須在招聘信息發佈的範圍內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不等同於“凡進必考”。事業單位與機關不同,工作領域廣泛、種類繁多,專業性、行業性特點顯著,崗位和人員需求的多樣性突出。考試是公開招聘的一種重要方式,但不是唯一方式。對於急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緊缺人才,特別是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公開評審、答辯等直接考核的辦法也許更恰當。考試也不拘泥于筆試一種方式,可以採取筆試、面試、説課、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進行,而不顧不同類型事業單位特點、不顧不同類型專業崗位需求,搞“一刀切”式的所謂“公共科目”筆試的辦法不可取。教學、醫療、科研、工程等專業技術崗位應聘人員統一進行所謂的“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符合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特徵和要求,也不符合專業技術人員的特點和成長規律。(呂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