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管局日前下發《今冬明春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2項措施》,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全警動員,堅決遏制和減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這12項措施包括:加強車輛行駛速度管理,嚴查超速,加大對疲勞駕駛、逆行、違法超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強對7座以上客運車輛檢查,做到乘載人數、駕駛時間、駕駛資格、車輛審驗情況、車輛安全設施配備情況、車輛輪胎磨損狀態六必查;集中整治貨車隱患,對安全狀況不合格的車輛,一律不予核發檢驗合格標誌;開展運輸企業集中整治,對營運車輛安裝和使用GPS監控系統情況進行一次集中檢查;嚴格營運駕駛人管理,強化源頭安全意識,對交通違法記分臨近12分未處理的駕駛人進行一次警示教育;全力整治道路安全隱患,對尚未整治或者整治不徹底的,實行省、市、縣三級掛牌督辦;積極應對惡劣天氣,科學應對處置;強化區域警務合作,實行聯勤聯動,開展區域性整治,嚴防失控漏管;加強宣傳,普及冬季出行常識;強化督導檢查,確保措施落實;加強預警研判,科學預防;認真剖析今年以來發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提出過硬措施,完善部門合作、齊抓共管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