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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安委會要求加強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13日   來源:安全監管總局網站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貫徹落實
國務院《通知》精神 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産
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
安委辦〔2010〕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委員會,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各有關成員單位,各中央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以下簡稱《國務院通知》)精神,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加快建設更加高效的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安全生産和應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指示和《國務院通知》精神,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政策落實,加大投入力度,加強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建設,不斷提高安全生産應急救援的裝備水平、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從現在起到“十二五”期末,國家(區域)礦山、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全部建成,其他重點行業(領域)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形成更加完善的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各省(區、市)、市(地、州)、重點縣(市、區)安全生産應急管理(救援指揮)機構全部建立;國家、省、市三級安全生産應急平臺體系建設完成,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産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預防體系普遍建立;應急救援協調聯動機制更加完善;安全生産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健全,質量明顯提高。通過強化建設,安全生産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範、應對事故災難的能力得到明顯提升。

    二、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

    (二)大力加強礦山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

    1.加快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建設步伐。依託黑龍江鶴崗、山西大同、河北開灤、安徽淮南、河南平頂山、四川芙蓉、甘肅靖遠礦山救護隊,抓緊建設7個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力爭到2011年底前全部建成。要充分利用企業現有資源和條件,按照總體規劃的要求,突出特長和特色,重點投入,配備國際國內先進的尤其是高精尖的應急救援裝備,在搞好本企業、本地區事故救援的同時,滿足跨地區、重特大且搶險救援複雜、難度大事故的快速高效救援工作的需要。與此同時,要全面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素質能力建設,加強體制機制和管理創新,真正建成世界一流的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

    2.加強區域礦山應急救援隊建設。在爭取國家支持的同時,各依託企業要參照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的建設原則、標準和要求,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建設。國家陸地搜尋與救護平頂山基地依託企業,要加快建設進度,重點提升礦山、建(構)築物坍塌、隧道、地下空間、泥石流等災害應急救援能力。

    3.加強省級地方骨幹礦山應急救援隊建設。各省(區、市)要根據本地區礦山企業分佈情況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統籌規劃,由地方和企業共同出資,依託大中型企業建設骨幹礦山應急救援隊,並在大型特殊救援裝備配備、救援隊伍運行經費等方面給予支持。

    4.加強其他地方和基層礦山應急救援隊建設。礦山企業特別是煤礦較多的市(地、州)、縣(區、市)、鄉(鎮)和其他中小礦山企業集中的地方要合理規劃、整合資源、因地制宜,採取企業聯合、政企聯合或地方有關部門單獨出資方式建設專業礦山應急救援隊,或依託本行政區域綜合應急救援隊充實礦山應急救援技術裝備和人員,以滿足礦山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5.加強礦山企業應急救援隊建設。所有大中型礦山企業特別是煤礦都要依法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並按照有關救援隊伍建設標準,不斷提升建設水平尤其是裝備水平,進而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小型礦山企業要因企制宜建立專職或兼職救援隊;沒有建立專職應急救援隊的礦山企業,必須與鄰近的具備相應能力的專職應急救援隊簽訂應急救援協議。

    6.加強礦山醫療救護體系建設。在國家(區域)礦山應急救援隊布點區域,建設裝備精良、高水準的國家(區域)礦山醫療救護隊。各地要搞好規劃、加強協調,將礦山醫療救護體系建設納入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和醫療衛生應急體系,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推進,依託當地優勢醫療資源建立骨幹礦山醫療救護隊,提高醫療救護技術和裝備水平。礦山企業要發揮礦區醫療機構的作用,將礦山醫療救護點延伸到井(坑)口,形成網絡。

    (三)大力加強危險化學品和油氣田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

    1.加快推進依託大型石化、石油企業建設國家(區域)危險化學品和油氣田應急救援隊的步伐。要在原來規劃的基礎上,爭取國家支持,政企共同出資,依託現有中央石化、石油企業的應急救援隊,建設6個國家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14個區域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7個區域油氣田應急救援隊和1個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技術諮詢中心。要進一步加大投入,配備危險化學品和油氣田方面相應特種專業救援裝備,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2.加強省級地方骨幹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建設。各省(區、市)要根據本地實際,依託有關石化企業的應急救援隊,建設本地區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骨幹隊伍。要統籌規劃,加大資金、政策支持力度,推進危險化學品地方骨幹應急救援隊建設。

    3.加強其他地方和基層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建設。危險化學品企業較多的市(地、州)、縣(區、市)、鄉(鎮)和其他小型危險化學品企業集中的地區和化工園區,要因地制宜,在合理規劃、節省資源的基礎上,採取企業聯合、政企聯合或地方有關部門單獨出資組建的方式,建立專業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或依託本行政區域綜合應急救援隊,充實危險化學品救援裝備及人員,以滿足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4.加強企業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建設。所有大中型危險化學品企業都要依法按照相關標準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不具備建立專職救援隊條件的其他危險化學品企業,必須建立兼職救援隊;沒有建立專職應急救援隊的企業必須與鄰近的具備相應能力的專業救援隊簽訂應急救援協議。

    (四)加強其他重點行業(領域)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各建築(隧道)施工、軍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重點行業(領域)企業要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加強專兼職應急救援隊的建設,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按規定不需建立或不具備建立專職應急救援隊條件的企業,必須與當地具備相應能力的相關專職應急救援隊簽訂應急救援協議。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綜合協調,大力支持公安消防、公路交通、鐵路運輸、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民用航空、電力等行業(領域)專業應急救援體系建設,重點是搞好規劃、合理佈局、增加裝備、健全隊伍、提升素質,形成完善的專業應急救援體系。

    (五)加快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步伐。各地要高度重視社會安全生産或綜合應急救援組織和志願者組織建設工作,把具有相關專業知識、技能和裝備的社會救援組織、志願者組織納入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建設之中,加強引導、推動、扶持和管理,充分利用各種資源,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組織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生産應急救援工作。

    三、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産應急管理(救援指揮)體系建設

    (六)加強企業安全生産應急管理(救援指揮)機構建設。大中型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産應急管理(救援指揮)機構。高危行業企業要設置或指定安全生産應急工作辦事機構,配備專職應急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本企業的安全生産應急工作。其他各類企業要確定機構或人員負責安全生産應急工作。

    (七)加強省(區、市)、市(地、州)、重點縣(市、區)安全生産應急管理(救援指揮)機構建設。

    1.各省(區、市)、市(地、州)都要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産應急管理(救援指揮)機構,發揮其綜合監管和事故救援指揮、指導、協調作用。

    2.有關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的要求,加快組建省級煤礦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機構。要結合地方和單位實際制定計劃,明確工作步驟和時限,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證“三定”規定儘快落實到位。

    3.高危企業較集中的縣(市、區)要設立或明確負責安全生産應急管理(救援指揮)機構,其他縣(區、市)要落實專人負責安全生産應急工作,並逐步延伸到街道、鄉鎮等基層政府和組織。

    此外,其他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也要建立專門的安全生産應急管理(救援指揮)機構,或明確相關部門、設立專人專門負責此項工作。

    (八)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産應急救援工作機制。

    1.企業要全面建立健全安全生産動態監控及預報預警機制,做好安全生産事故防範和預報預警工作,做到早防禦、早響應、早處置。同時,要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明確操作規程和應急處置措施,實施不間斷的監控。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重大危險源和重大隱患及有關應急措施備案制度,每月至少要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産風險分析,加強重點崗位和重點部位監控,發現事故徵兆要立即發佈預警信息,採取有效防範和處置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和事故損失擴大。要積極探索與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和周邊企業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切實提高協同應對事故災難的能力。

    2.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在同級政府安全生産委員會框架內建立安全生産應急救援聯絡員會議制度,明確各成員單位安全生産應急救援工作職責分工,完善生産安全事故信息溝通機制和應急救援快速協調機制。要建立和完善區域間協同應對重特大生産安全事故的應急聯動機制、安全生産應急工作機構與有關應急救援隊伍之間的工作機制,並嚴格執行安全生産應急值守和信息報告制度,充分發揮應急平臺的作用,提高應急工作效率。

    3.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企業要與地震、氣象、海洋、國土資源等部門密切配合,建立並完善預報、預警、預防機制,加強協作,有效防範和有力應對自然災害引發的事故災難。

    四、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九)要切實做到安全生産應急預案全覆蓋。

    企業都要有應急預案,並做到所有重大危險源和重點工作崗位都有專項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應急處置程序和現場處置方案要實行牌板化管理。預案中要明確規定在遇到險情時,企業生産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具有第一時間下達停産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

    各地要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生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要制定部門應急預案。安全生産應急工作機構要全面掌握各類應急預案、隊伍和資源情況,通過應急預案審查和備案,促進相關應急預案間的銜接。

    (十)切實提高安全生産應急預案質量。

    企業應急預案的編制要做到全員參與,使預案的制定過程成為隱患排查治理的過程和全員應急知識培訓教育的過程。與此同時,要加強應急預案管理,適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或論證,按照有關規定將應急預案報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備案,並與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應急預案工作的監督管理,依法將應急預案作為行業準入的必要條件。礦山企業、建築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産企業沒有生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或預案未通過專家評審的,或重大危險源沒有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及應急預案的,不得頒發安全生産許可證。

    (十一)切實開展好安全生産應急演練和培訓工作。

    1.企業要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每年都要結合本企業特點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高危行業企業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或專項應急演練;車間(工段)、班組的應急演練要經常化。演練結束後要及時總結評估,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預案、完善應急措施。

    2.其他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每年要至少組織一次針對本行業(領域)主要特點和易發生事故環節的專業應急演練或綜合性演練。

    3.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工作實際,會同有關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産應急演練。

    4.在搞好預案演練的同時,加強應急培訓,提高企業各級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的應急意識和應急處置、避險、逃災、自救、互救能力。

    五、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産應急救援裝備和保障能力建設

    (十二)大力加強安全生産應急平臺體系建設。

    1.企業要充分利用和整合調度指揮、監測監控、辦公自動化系統等現有信息系統建立應急平臺。要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重大危險源和各類應急資源的數據庫,實現快速預警研判、科學決策指揮,並與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應急平臺互聯互通。

    2.各省(區、市)、市(地、州)和重點縣(市、區)要在“十二五”前期完成安全生産應急平臺建設。要結合自身實際,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開發和完善應急保障、模擬推演、監測預警、輔助決策、指揮調度等應用系統;要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重大危險源和應急資源數據庫,要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操作程序、聯動機制,加強人員培訓。通過努力,提高應急平臺應用和管理水平。

    3.尚未建設安全生産應急平臺的地區、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完善規劃和設計,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加大投入,加快建設步伐,並儘快向下延伸。經過努力,力爭到“十二五”期末,形成國家、省(區、市)、市(地、州)、重點縣(市、區)和重點企業相互連通的應急平臺體系。

    (十三)大力加強安全生産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儲備體系建設。

    1.企業要針對本企業事故特點加大應急救援裝備及物資儲備力度,尤其是重點工藝流程中應急物料、應急器材、應急裝備和物資的準備。

    2.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産應急物資儲備工作,堅持實物儲備與生産能力儲備相結合,社會化儲備與專業化儲備相結合,針對易發事故的特點,在指定有關單位儲備必要的應急裝備物資和指定相關應急裝備、物資生産企業儲備一定的生産能力的基礎上,建立專門的應急裝備物資儲備網點。在國家(區域)應急救援隊儲備一定的大型特種救援裝備和相關物資。要努力形成多層次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儲備體系,確保應對各種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且救援複雜、難度大的生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裝備和物資需要。

    3.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産應急裝備和物資儲備與調運機制,確保儲備到位、調運順暢、及時有效、發揮作用。

    (十四)大力推進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技術進步。

    1.有關應急裝備和物資生産企業、科研機構要搞好産學研結合,加強應急救援新技術、新材料、新裝備的研發,堅持以應急救援需求為導向,自主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相結合,形成強有力的安全生産應急救援科技原始研發、創造創新、成果轉化能力和機制。

    2.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持和培育安全生産應急救援專用設備科研設計單位和製造産業,扶持在應急救援領域擁有自主知識産權和核心技術的重點單位,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要下大氣力強制淘汰落後的應急救援技術和裝備,積極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的應急救援技術和裝備。

    3.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需要,積極引進、採用先進適用的應急救援技術裝備,尤其是國家(區域)礦山、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所在單位要加大投入,引進採用高效快速救援鑽機、大型排水設備、大型清障支護設備、快速滅火、堵漏、洗消設備以及人員避險、搜尋、定位等裝備,提高安全保障和應急救援能力。

    六、建立並落實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保障措施

    (十五)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産應急工作法制建設。

    1.要在貫徹落實好《安全生産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的同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推動《安全生産應急管理條例》的出臺,並結合應急工作實際情況,研究制定相關規章和配套措施,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産應急工作的法制保障。

    2.企業要將安全生産應急工作規章制度建設作為企業安全生産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制定完善事故預防、預測、預警和應急值守、信息報告、現場處置、應急投入、物資保障等規章制度。

    3.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積極協調,促進建立健全地方性安全生産應急管理法規規章。要加強與公安、交通運輸、民政等部門的配合,充分利用現有法規規定,協商解決安全生産救援車輛快速通行、事故救援中救援人員犧牲後榮譽待遇等問題。

    4.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産行政執法,將有關安全生産應急工作的內容納入安全生産行政執法內容之中。對沒有依法開展安全生産應急管理工作的,要嚴厲處罰,並嚴把市場準入和行政許可關。通過執法,推進安全生産應急工作的更好開展。

    (十六)加強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規劃工作。

    1.企業要把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納入企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總體工作部署中,與企業建設、生産、經營、改革和發展統一規劃、統一部署、統一實施。

    2.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將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內容納入安全生産“十二五”規劃、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要採取有效措施,督促和推動企業將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納入企業年度和中長期發展規劃。

    3.其他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也要按照有關要求,編制好“十二五”期間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規劃和實施工作方案。

    (十七)研究制定並落實安全生産應急工作政策措施。

    1.企業要充分利用國家對安全生産專用設備所得稅優惠、安全生産費用稅前扣除等財稅支持政策。在年度預算中必須保證應急救援裝備、設施和演練、宣傳、培訓、教育等投入,提高救護隊員的工資福利及其他相關待遇。

    2.要充分利用好國家在安全生産和應急救援方面的投入政策,管好用好資金,堅持建設與節約並重原則,充分發揮投資效益。

    3.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協調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制定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財政扶持政策,將安全生産應急救援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建立應急救援專項資金。要會同物價部門研究制定有償實施應急救援服務和應急徵用補償政策,監督高危行業企業每年向簽約救護隊繳納技術服務和應急救援服務費,協調事故發生地有關部門督促事故企業向救護隊支付事故救援費用,企業無力承擔救援費用的,由地方有關部門予以補償;要建立並落實安全生産費用提取、安全生産全員風險抵押、安全生産責任保險等政策。要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産應急投入的監督檢查。

    (十八)切實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其他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及各級各類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要不斷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參加各類國際救援技術競賽和相關活動,有計劃地組織到有關國家(地區)考察與培訓,學習借鑒國際上特別是先進國家的應急理念、經驗和技術,不斷改進創新我國的安全生産應急工作。

    (十九)進一步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力推進。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結合實際認真制訂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和本實施意見的具體措施,並強力加以推進,保障各項任務、要求落實到位,推動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工作不斷加強,事故應急救援能力不斷提高,為全國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做出貢獻。同時,要不斷推動各級各類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技術業務建設和作風建設,不斷提高戰鬥力,做到關鍵時候拉得出、衝得上、打得贏。

                                                 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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