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海關總署
關於認定第三批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地的通知
商産函[2010]9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事局、勞動保障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天津、上海特派辦,各直屬海關:
為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要求,引導加工貿易梯度轉移,形成佈局合理、比較優勢明顯、區域特點鮮明的加工貿易發展格局,加快外貿發展方式的轉變,經專家組綜合評估,商務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海關總署決定認定錦州市等13個地區為第三批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地(名單見附件),並予授牌。
請相關省、自治區及生産建設兵團主管部門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對第三批承接地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制定相關發展規劃,完善政策措施,明確承接發展重點,改善承接轉移環境,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強化人力資源支撐和就業保障,充分發揮輻射和示範作用,為推動區域協調發展,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附件:第三批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地名單
商務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海關總署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第三批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地名單
遼寧省錦州市
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
安徽省馬鞍山市
安徽省巢湖市
福建省龍岩市
江西省宜春市
湖北省荊門市
湖南省衡陽市
湖南省常德市
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
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
四川省德陽市
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石河子經濟技術開發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