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國家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于2008年正式拉開帷幕,公安民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則是其中的主體。三年來,公安部黨委高度重視,有關職能部門積極支持,各地公安機關和公安院校認真落實,共同推動改革試點工作取得了突破性進展。目前,年度招錄培養規模由2008年4000多人發展到13000多人,培養層次形成了專科、專升本、本科第二學位、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完備體系,試點院校由17所發展到31所,試點範圍由1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到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和鐵路、林業系統。今年7月,首屆4000多名學員順利畢業並奔赴基層公安機關工作崗位,受到用人單位的普遍歡迎。實踐證明,這項改革是推進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的迫切需要,是公安教育訓練工作更好服務公安中心工作的重要舉措。
為進一步加強政法工作和政法隊伍建設,根據中央總體部署,中央政法委、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以及公安部等10余個部委,自2008年開始組織實施了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為基層政法機關特別是中西部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的縣(市)級以下基層政法機關培養、輸送政治業務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複合型、應用型人才。公安系統招錄對象主要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和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招錄的人員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等公安院校進行為期兩年的專業知識學習與警務技能培養,對合格畢業生頒發相應高校畢業證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位。畢業生嚴格依據培養協議,到定向省份縣(市)級以下基層公安機關工作。
公安民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帶來了公安機關選人、育人、進人機制的深刻變化。它開闢了基層公安機關進人用人的新渠道,創新了選拔和培養公安專門人才的新模式,將從源頭提高公安隊伍的整體素質,為加強公安基層基礎建設特別是中西部和經濟欠發達地區基層公安工作提供長期、穩定的人才保障。三年來,公安部和有關地方公安機關積極開展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通過編制招錄計劃、研製培養方案、舉辦專題培訓、組織專項調研、加強輿論引導等工作,確保各項工作進展順利,不斷向縱深發展。
公安民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有力推動了公安院校的轉型發展。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公安院校牢牢抓住招錄培養體制改革的有利契機,按照服務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這一根本要求,進一步統一思想、更新理念,調整辦學重心和職能定位,努力發揮公安專門人才培養主陣地的作用,大力進行教育體制創新、辦學模式創新、人才培養機制創新,真正實現發揮優勢、突出特色、穩步發展。在改革試點工作中,公安院校緊緊圍繞應用型、複合型公安專門人才的培養目標,以生源素質特點和人才培養規格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公安業務綜合素質培養為基礎,堅持面向基層、面向實戰,積極優化和整合教學資源,精心組織制定試點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教學大綱,加強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改革,推進教學方法、手段創新,將職業精神培養、專業能力教育和警務技能訓練貫穿教學工作的全過程,實行公安院校與公安機關合作培養,努力構建教、學、練、戰一體化的教學模式,實現由知識傳授為主向能力培養為主轉變,有力保證了人才培養的質量。實施改革後的公安院校地位、作用更加凸顯,公安特色更加鮮明,培養體制更加順暢。
改革試點工作的三年,是勇於開拓進取、善於攻堅克難的三年,也是取得豐碩成果、孕育更多希望的三年。公安民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各有關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需要在不斷的探索和實踐中進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全國公安機關和公安院校將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的部署要求,在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統籌規劃、精心組織,通力合作、狠抓落實,進一步推動公安民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向規範化、制度化、常態化發展,切實為加強新時期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證、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