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召開全國安全生産綜合監管暨道路交通動態監管工作現場會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精神,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産綜合監管,加快推進道路交通動態監管工作,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 11月25日至26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在福建省廈門市召開全國安全生産綜合監管暨道路交通動態監管工作現場會。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梁嘉琨和福建省副省長李川出席會議並講話。
梁嘉琨充分肯定了2010年以來各地在安全生産綜合監管和道路交通動態監管工作方面所做的積極探索和取得的成績,並對下步工作提出六點要求:一是認真總結近年來各地在綜合監管方面的經驗,進一步探索搞好綜合監管的途徑。二是綜合監管要繼續堅持“行業主管、各司其職,分級負責、屬地監管,綜合監管、重點推進”的原則。三是要不斷加強綜合分析的能力,對不同行業的安全生産狀況、法制體制標準建設情況、行業發展趨勢以及所屬企業的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四是注重以事故教訓推動安全生産工作,要從事故血的代價中尋找綜合監管工作的著力點,把事故的教訓作為綜合監管工作的主攻方向。五是加強制度建設,進一步提高綜合監管效能。六是加強學習和調查研究,進一步提高綜合監管的能力和水平。
李川在講話中談了分管8年安全生産工作的感受和體會,並從安全發展理念、“一崗雙責”、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提高安全素質、加強宣傳教育、加大安全投入等八個預防事故的環節,介紹了福建省的具體做法。
會議回顧了今年以來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産綜合監管工作,分析了當前安全生産的主要特點和暴露出的主要問題,剖析了影響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産形勢的主要因素。會議提出,2011年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産綜合監管工作,要“全面推動落實兩個責任、強制推廣三項科技裝備、深入開展四個專項整治、嚴格執行五項制度”。一是強化責任落實,推動行業管理部門和企業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産工作。二是大力推進道路運輸車輛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漁船安裝防碰撞自動識別系統,大型起重機械安裝動態監控系統。三是突出道路交通、建築施工、消防和水上交通四個重點行業(領域),深入開展安全生産專項整治。四是嚴格執行事故查處聯合督導、聯合通報、掛牌督辦、聯合約談、聯合分析五項制度,用事故教訓推動安全生産工作。
辦公廳(財務司)巡視員李書清、監管二司司長蘇潔分別就有關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福建省安監局、廈門市安監局在會上作了交流發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監管局分管負責人,22個道路交通動態監管試點省區的市(地)安全監管局負責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相關司局負責人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