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記者從江西省紀委獲悉,為了規範縣(市、區)黨委(簡稱縣委)權力行使,強化對縣委權力運行的監督,經省委同意,省紀委、省委組織部關於規範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的意見(試行)日前出臺,對積極穩妥地推進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增強縣委權力運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作出具體規定。這是我省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一項重要舉措。
縣委權力運行引起高度關注
縣一級在黨和國家的組織結構中處於關鍵地位,縣委書記、縣長權力集中、任務艱巨、責任重大。從近年來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情況看,一些現任或曾經擔任過縣委書記、縣長職務的領導幹部因腐敗問題被查處,縣委權力健康運行的問題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制定實施規範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的意見,對於發展黨內民主、推進黨務公開,逐步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具有積極意義。
堅決杜絕個人或少數人説了算
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必須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意見明確規定,縣委要明確劃分縣黨代會、縣委全委會、常委會及其成員、縣委各職能部門的職責和權限,編制職權目錄和權力運行流程圖,採取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要嚴格按照職權目錄和權力運行流程圖行使權力,上一環節工作不到位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確保各項權力依流程運行、各環節工作按權限操作。決策時,縣委班子成員應對決策建議逐個明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緩議的意見,並説明理由。縣委主要負責人或主持會議的其他負責人應在其他班子成員充分發表意見後再發表意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作出決議。表決時,縣委班子成員與縣委書記具有同樣權重的投票權,堅決杜絕個人或少數人説了算。
最大限度地實行黨務公開
意見強調,要圍繞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問題和容易滋生腐敗的重要部門、重點領域,抓住決策、執行、結果等關鍵環節,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外,凡不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最大限度地向黨員群眾公開。公開的內容主要包括: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決定、決議及執行情況,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黨務工作情況,縣委管理幹部評優表彰情況及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處理等。要運用現代科技手段,不斷豐富公開形式和載體,按照便於群眾知情和監督的原則,充分利用報刊、公開欄、廣播電視、網絡、電子觸摸屏、文件查閱服務、縣委新聞發佈會等多種渠道進行公開,並對公開內容建立臺賬。(記者 李文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