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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門印發關於在農村創建文明集市示範標準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03日   來源:工商總局網站

關於印發創建文明集市示範標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明辦、農委(農工部、農辦、農牧辦)、公安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公安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深化創建文明集市活動,努力營造依法經營、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紮實推進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央文明辦、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安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農村廣泛開展創建文明集市活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0〕56號)的部署,針對農村集市的特點和現狀,制定了《創建文明集市示範標準》,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地實際,按照創建要求,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

    一、積極發動,廣泛參與。要通過電視、廣播、報紙、宣傳橫幅等方式,深入農村集市廣泛宣傳開展創建文明集市活動的意義,充分調動市場開辦者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鼓勵符合條件的市場開辦者參與創建活動。要廣泛開展創建“誠信經營戶”、“星級經營戶”、“放心消費戶”、“文明攤位”等活動,引導和激勵經營者誠信經營,將創建文明集市活動納入市場信用分類監管範圍。

    二、明確範圍,因地制宜。各地要結合實際,進一步明確創建文明集市活動的範圍,重點是農村地區常年經營的肉菜市場、農貿市場、農副産品市場等與農民群眾生産生活密切相關的市場,具有明確的開辦主體,管理制度健全,市場秩序良好和環境整潔衛生。

    三、示範引導,循序漸進。要進一步加強對基層開展創建活動的組織領導,突出地方特色,要相互學習,取長補短,充分發揮創建活動的示範引導作用。要強化調研、典型引路和分類指導,注重總結推廣開展創建活動中基層的好經驗和市場管理的好做法。

    四、立足服務,爭取支持。要引導市場開辦者通過創建活動在誠信經營和精神文明上下功夫,不要增加集市內經營者負擔,搞形式主義、花架子。同時,要鼓勵市場開辦者加大必要投入,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努力營造良好的購物環境,推動集市升級轉型。要加強社會監督,服務農民群眾,以農民群眾的滿意度檢驗創建活動成效。

    附件:創建文明集市示範標準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中央文明辦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公安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創建文明集市示範標準   

    一、經營誠信守法

    1.集市內經營者依法經營,依法辦理相關證照。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的經營範圍、經營方式,亮照(證)經營,不得無照經營和超範圍經營。

    2.集市內經營者不得經營國家禁止銷售的商品,經營需要前置審批方可經營的商品,應當依法取得前置審批許可。

    3.集市內經營者誠信經營,文明經商,不得銷售假冒偽劣、盜版侵權等商品;無強買強賣、短斤少兩、欺行霸市等違法行為。

    4.認真落實食品經營者索證索票制度、進貨臺賬制度。畜禽肉等鮮活農産品,憑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入市銷售。

    5.嚴格執行國家“限塑令”的規定,禁止銷售或使用不合格塑料袋,禁止無償提供塑料袋。

    二、管理秩序良好

    6.集市開辦者具有合法的經營主體資格,設立專門的市場秩序管理辦公室,集市管理責任制度規範,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

    7.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保障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通道暢通,配置完善的消防設施,設立明顯的禁煙火標誌,嚴格落實防火防盜安全措施。

    8.集市開辦者和經營者應守法經營,依法納稅。

    9.設有12315消費者投訴站,及時受理調解消費爭議,調解處理滿意率90%以上,並在醒目位置公佈投訴舉報電話;

    建立不合格商品和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公佈相關信息。集市內顯著位置設有符合國家標準的公平計量器具。

    10.未發生當地群眾對集市開辦者和經營者群體性投訴或上訪事件。

    11.集市內沒有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敲詐勒索、收取保護費等涉黑涉惡犯罪案件發生、

    三、環境整潔衛生

    12.集市的基礎設施條件和環境衛生狀況良好,市場室內(包括棚頂覆蓋)面積達到80%以上。佈局規劃合法合理,供水、供電、排污和垃圾收集處理等設備運行良好。

    13.集市內不同商品的交易區明確劃分,做到上市商品劃行歸市、市口清楚、堆放整齊。活禽、水産、熟食等交易區配備相關設施。

    14.集市內外環境乾淨、整潔、美觀,嚴格落實清掃保潔和垃圾清運制度,配備專門保潔人員,無衛生死角,無佔道經營、亂搭亂建、亂擺攤點、亂扔垃圾、亂潑污水、亂貼亂畫等現象。

    15.日常管理、衛生保潔、質量檢測等制度比較健全。各種公示欄、提示牌和廣告牌匾設置規範、醒目明確、方便群眾。

    16.經營者有較好的環境衛生意識和良好衛生習慣,食品經營人員定期開展健康檢查,實行持證上崗。

    17.認真落實集市門前“三包”,做到集市周邊衛生整潔,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整齊、進出有序。

    四、引領文明風尚

    18.集市內經營戶和工作人員積極參與文明集市創建活動,對創建文明集市活動知曉率、支持率、參與率均達100%。 

    19.制定切實可行的集市文明公約,倡導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文明服務。

    20.在集市內開展創建“誠信經營戶”、“星級經營戶”、“放心消費戶”、“文明攤位”等活動,經營者廣泛參與。

    21.利用集市的電子屏幕、公告欄、廣播、板報櫥窗等形式,積極宣傳國情、農情和黨的支農惠農政策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治安、消防等法律法規,宣傳民主法制、民族團結、道德模範、好人好事等積極正面的內容。

    22.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科普活動。經常利用集市舉辦展覽、講座、培訓和宣傳教育活動,普及與經營戶和農民生産生活、經商致富相關的科學知識、實用技術、醫療衛生、消防安全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知識,活躍農民群眾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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