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防止加拿大馬尼托巴省低致病性
禽流感傳入我國的公告
2010年第148號
近日,根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通報,加拿大馬尼托巴省1家火雞場發生H5N2亞型低致病性禽流感。為防止該病傳入我國,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和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間接從加拿大馬尼托巴省輸入禽類及其産品,停止簽發從加拿大馬尼托巴省進口禽類及其産品的《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二、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啟運的來自加拿大馬尼托巴省的禽類及其産品,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三、禁止郵寄或旅客攜帶來自加拿大的禽類及其産品,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四、在途經我國或在我國停留的國際航行船舶、飛機和火車等運輸工具上,如發現有來自加拿大的禽類及其産品,一律作封存處理。其交通員工自養自用的禽類,必須裝入完好的籠具中,其廢棄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下作無害化處理,不得擅自拋棄。
五、對海關、邊防等部門截獲的非法入境的來自加拿大的禽類及其産品,一律在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監督下作銷毀處理。
六、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有關規定處理。
七、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有關規定,密切配合,做好檢疫、防疫和監督工作。
本公告自發佈之日起執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