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精神,進一步提高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安保能力,近日,中央財政下撥專項資金38.89億元,對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校園安保設備設施給予一次性補助,專項用於支持學校(含民辦學校)配置安保、防火等設備設施以及加固改造校園圍墻、校門等方面支出。
財政部、教育部要求,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必須專項用於支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配置必要的安保設備設施,不得用於人員經費和償還債務等支出。各省級財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在合理安排中央補助資金的基礎上,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統籌自有財力支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校園安保能力建設,並優先向周邊環境複雜的學校、農村中小學等薄弱學校傾斜。各地教育部門要摸清本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安保設備設施裝備和保安配備情況,抓緊制定工作方案,加強對校園安全防範工作的指導檢查。各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切實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做好校園安保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確保其真正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