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國資委12月22日在京召開中國國新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新公司)成立大會,國資委有關負責人就相關問題答記者問。
1.問:關於國資委要成立一家資産經營管理公司,社會上早有傳聞。請問,國資委為什麼要成立國新公司?
答:成立國新公司是在國務院的關心和領導下,國資委作了深入研究、反復醞釀,並充分聽取有關部門意見,認真開展了相關準備工作,所以,組建公司用了一定的時間。由於該公司具有不同於其他中央企業的功能和作用,社會上有一些傳聞,對此比較關注,這是正常的。現在,國新公司成立了,國資委明確,國新公司承擔和發揮的主要任務和作用是:持有國資委劃入國新公司的有關中央企業的國有産權並履行出資人職責,配合國資委推進中央企業重組;接收、整合中央企業整體上市後存續企業資産及其他非主業資産,配合中央企業提高主業競爭力。從這兩方面的任務和作用可以看出,成立國新公司是國資委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調整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的精神、優化中央企業佈局結構、推進中央企業重組的一項重要舉措。
2.問:從您的介紹可以看出,成立國新公司有其重要意義,但國新公司的任務與其他中央企業有很大不同,您能否介紹一下其任務的特殊性?
答:國新公司任務的特殊性在於公司的定位。我們把國新公司定位為配合國資委優化中央企業佈局結構、專門從事國有資産經營與管理的企業化操作平臺。這意味著,國新公司首先是一家企業,作為企業,也是搞經營的,他與別的中央企業完全相同;其次,國新公司的任務有特殊性,主要是在中央企業範圍內從事企業重組、資産整合;第三,國新公司是承擔這樣任務的資産經營與管理公司,不是生産經營企業,更不是專門搞投資的公司。
3.問:國新公司比較受關注,一個原因是社會上傳聞他是一家投資公司,現在看來根本不是。但從任務的特殊性來看,國新公司與其他中央企業完全不同,這也是國新公司比較受關注的原因,特別是接收國資委劃入的有關中央企業這項任務。請問,國資委打算把什麼樣的企業劃入國新公司?
答:我們打算劃入國新公司的企業,都是不屬於關係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且規模較小、實力較弱的企業。同時,這些企業與其他大型中央企業的産業關聯度不大,它們之間重組的資源優化配置效應不大;或者承擔公益性等特殊職能,不宜進入某一家産業型企業的企業。
4.問:這些企業劃入國新公司似不是最終目的,最終目的應該是實現國有資本的優化配置。請問,國資委在這方面有何要求?
答:企業劃入國新公司後,我們要求國新公司通過股份制改革和重組整合,實現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例如,對具有潛在市場競爭力的企業或者優質業務、國家産業政策鼓勵的業務,國新公司應在資本金注入、重組上市等方面予以支持,促進企業發展,通過發展實現國有資産保值增值;具備條件的,還可以改造成為戰略性新興産業配套服務的企業或業務。對於喪失持續發展能力的企業或業務板塊,國新公司應在支付改革成本等方面給予支持,保護好職工合法權益,促使這些企業或業務板塊的國有資本平穩退出。
5.問:關於選擇哪些企業劃入國新公司和如何實現國有資本優化配置,您已經介紹得很清楚了。我再問一個問題,還是與劃入國新公司的企業有關。有人認為,通過把一批企業劃入國新公司,中央企業的戶數就會進一步減少,從而使中央企業重組取得進展。對此,國資委怎麼看?
答:關於中央企業重組取得的進展,我們認為主要體現在資源優化配置方面。國資委成立以來,通過中央企業重組,22家企業併入了14家世界500強企業,壯大了它們的實力;原港灣集團和路橋集團強強聯合重組為中交集團(全稱,下同),使企業的主要經濟指標進入全球同行業前列;中海外併入中鐵工、中土公司併入中鐵建等完善産業鏈式的重組,使企業的海外業務發生了質的飛躍;16家科研院所整體併入相關産業集團,産研結合使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明顯提升。中央企業重組是國有資本等資源在企業間的集中,由此自然帶來中央企業戶數的減少。中央企業的戶數,從國資委成立時的196戶減少到目前的122戶,是中央企業重組取得進展的外在表現。然而,更重要的進展,是在國有資本等資源優化配置方面取得的實效,特別是對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産生的促進作用。這是檢驗重組成效的唯一標準。
6.問:您剛才談的是中央企業重組中資源優化配置與企業戶數減少的關係。據我了解,過去,國資委曾提出中央企業重組在減少企業戶數方面的計劃和完成的時限。請問,目前國資委對此有何打算?
答:為推動中央企業的重組工作,2006年國資委提出了重組企業戶數的計劃和完成的時限。從幾年來的實際情況看,這項措施對企業重組工作産生了明顯的引導和促進作用。5年來,每年都有10家左右規模較小的企業併入大型優勢企業,且重組後顯現了資源優化配置的效果。到了今年8月,按原定計劃和時限,年底前還需要完成20多家這類企業的重組,遠超過過去每年重組企業的戶數,按原定計劃和時限完成重組的目標,難度是很大的。面對這種情況,需要我們從實際出發,總結和堅持過去的成功經驗:一是在企業自願或同意的基礎上推進重組,這樣才能確保重組後雙方能夠順利融合併保證企業的穩定;二是優化配置資源,保證重組的質量和效果。因此,實現原定目標還需要一定的時間,以便把工作做得更深入、更細緻、更穩妥。我們的想法是:推進中央企業的重組、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的方向不動搖,具體工作的進度服從於實際工作的需要,首先要保證重組的質量和效果、確保企業的穩定,條件成熟一家重組一家,直至實現中央企業佈局結構的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