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政策目標完成
農村免費義務教育全面實現
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是我國義務教育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大改革。“十一五”期間,經過各級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新機制的各項政策均得到落實,農村免費義務教育全面實現。
2005年12月,國務院頒布了《國務院關於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決定從2006年開始,按照“明確各級責任、中央地方共擔、加大財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的原則,逐步將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一是全部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對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並補助寄宿生生活費;二是提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保障水平;三是建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四是鞏固和完善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保障機制。
2006年,改革率先從西部地區和中部部分地區實施。2007年,改革在全國開始推開,同時提高寄宿生生活費基本補助標準和校舍維修改造測算單價標準,並將免費教科書覆蓋範圍擴大到全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全部學生。2008年,中央出臺了農村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並重點解決部分省份高寒地區學校取暖費問題。到2009年底,國務院確定的各項改革目標,已提前一年全部實現。初步統計,不考慮教師工資增長因素,2006-2010年,全國財政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累計新增經費可達到3700多億元。
我國農村人口眾多,建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是實現農村免費義務教育、加快普及義務教育的關鍵。隨著保障機制改革的全面推行,2006-2010年,全國財政已累計安排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資金4588億元,其中:中央財政2510億元,地方財政2078億元。全國預算內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佔農村義務教育總投入的比重由稅費改革前1999年的67%提高到2009年的93%,實現了義務教育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的歷史性轉變。
據了解,全國近1.3億名農村學生全部享受免除學雜費和免費教科書政策,中西部地區1228萬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獲得生活費補助。目前,我國小學凈入學率達99.5%,初中毛入學率達98.5%,分別比世界平均水平高13和20個百分點,接近發達國家平均水平。
粗略估算,新機制實施後,僅2006-2010年國家安排的“兩免一補”資金,就相當於為全國農民減少支出2300多億元,平均每個小學生家庭年減負250元、初中生家庭年減負390元。
保障機制建立後,農村義務教育各項合理的經費需求都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為從根本上治理教育亂收費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時,改革首次提出了中央與地方分項目、按比例分擔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制度安排,這是我國社會事業支出發展領域劃分中央與地方投入責任的一次重大創新。在政府職責上,第一次系統提出了“經費省級統籌,管理以縣為主”的具體要求。這一創新內容已被寫入了2006年修訂的《義務教育法》,標誌著我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已步入了法制化管理軌道。
在加大投入的同時,財政部還會同教育部及時構建加強經費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下一步,中央財政將繼續鞏固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充實保障內容,落實管理責任,加大對農村教育和教師的投入力度,提升農村義務教育質量,加大對薄弱學校的改造力度,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